关于报送《2022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函
- 索引号:430S00/2022-03022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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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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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报送《2022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
《2022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276号)要求,现将《湖南省2022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予以报送。
附件:湖南省2022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日
附件
湖南省2022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建办城函〔2022〕276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全省2022年“口袋公园”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口袋公园”是面向公众开放,规模较小,形状多样,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在400至10000平方米之间,类型包括小游园、小微绿地等。因其小巧多样、环境友好、方便群众使用等特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2022年底之前,全省已获命名或正在创建的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新(改)建不少于1个“口袋公园”,全省建设总量不低于100个。通过建成一批群众满意的“口袋公园”,为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可达、管理规范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统筹规划
“口袋公园”的形式可以是公园、广场或者是单位、居住区、道路等各类城市建设用地的附属绿地,也可通过活化和提升城市中未利用地(闲置地)、边角地、插花地等空间进行规划建设。中心城区、老城区可通过拆围(违)建绿、见缝插绿、破硬增绿、立体绿化等方式规划建设“口袋公园”。
统筹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建设、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完整社区创建等工作,以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为指导,对标“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将包括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口袋公园”等在内的公园绿地纳入城市5至15分钟生活圈,建设完善城镇公园体系,结合城市绿道等慢行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城镇公园绿地的连通性和均衡性。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至少建设一个不小于4000㎡的居住区公园,新建居住街坊(小区)集中绿地建设不小于0.5㎡/人,改建(改造)居住街坊(小区)集中绿地建设不小于0.35㎡/人。
(二)提升建设理念
各地要充分落实适老化、适儿化、可达性、可进入性等要求,考虑周边群众尤其是“一老一小”需求,完善休闲休憩、儿童游乐、体育健身、文化教育等配套设施设备,融入当地生活场景,打破封闭社区(居住区)隔阂,让口袋公园成为附近居民的“会客厅”。
注重保护原有绿化成果,严禁随意修剪、移植、砍伐大树老树,保护古树名木及其后备资源(50年树龄以上)的生境范围(树冠垂直投影外5m区域),树池的尺寸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大树的种植池净空不应小于1.25m,严禁采用水泥等不透气材料覆盖树池。
坚持节约型园林和低影响开发理念,优先使用苗圃培育的易维护、易成活乡土植物种苗,推广市(县)树市(县)花,营建以乔木为骨干的园林植物景观,减少单一草坪和灌木模纹色块应用,设置微喷等节约灌溉设施,使用可下渗铺装。
(三)加强运维管理
建立长效管养机制,落实养护资金来源,强化绿地清扫保洁、病虫害防治、附属设施设备管理、日常安全监管等,让群众用得舒心。坚持共同缔造,推广公园园长制度,引导居民参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维护全过程,实现居民共建、共治、共管、共享。
(四)抓紧项目实施
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口袋公园”建设对于拓展绿色公共空间、方便群众就近游园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持续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市县区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细化指标,明确责任,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口袋公园”建设数量尚未达到本方案要求的城市,应尽快启动前期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抓紧推进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2022年8月至12月,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于每月最后一日通过“全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口袋公园”工作进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实施监督。各市州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 “口袋公园”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建立计划实施评估机制,确保“口袋公园”建设目标如期实现。要及时公开建设实施情况,提高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突出示范引领。认真总结“口袋公园”建设管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口袋公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着力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绿化、保护绿地的氛围,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宜居环境。
(三)加大资金投入。园林绿化作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有稳定的、与绿地总量相匹配的建设和维护资金进行支持保障。各级财政应保障园林绿化建设投入,研究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园林绿地建设融资渠道,积极推行多种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