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0-0400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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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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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
第二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
岗位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燃气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精神,定于12月6日至12月20日开展第二批全省燃气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岗位
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2),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巡线、电工、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3),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充装、送气、电工、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4),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运行、充装、电工、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5)。
二、考试批次及时间地点
考试根据报名情况按市州分批次进行。第一批:长沙、株洲、湘潭、永州、娄底、湘西州地区报考人员;第二批:衡阳、邵阳、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怀化地区报考人员。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下午15:00—17:00(第一批),2020年12月20日下午15:00—17:00(第二批);考试地点: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三、相关事项
(一)请各燃气经营企业准确核实报考人员的岗位及工种,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批次时间和地点通知人员参加考试。
(二)准考证将在考试之前由考务工作人员发放,请报考人员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合格的人员发放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参考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按要求出示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码入场。
四、联系方式
冯磊0731-89670687,13607439328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