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部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430S00711/2018-6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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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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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部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湘建城函〔2018〕38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全省部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评价工作和报送清扫保洁有关情况的通知》(建城环函〔2017〕14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建城函〔2017〕207号)要求,我厅按“区县自评、主动申报、专家核查”的程序,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对我省部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了等级评定工作,其中共有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被评定为一级,7座生活垃圾填埋场被评定为二级(具体名单见附件)。为切实抓好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范化运营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监管责任
我省目前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仍以卫生填埋为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幅提高,但部分填埋场运营管理离国家和省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各级环卫主管部门担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的重要责任,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市、县环卫主管部门要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保障和考核机制,不断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
各地环卫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重点解决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急剧下降、防渗排水设施破损、雨污分流不到位、雨水导排系统不畅、调节池未加盖或导排设施未发挥作用、渗滤液产生量与渗滤液处理设施规模无法匹配、污泥进入填埋场安全隐患、填埋气体监测与导排处置、场内一些处理设施和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进场道路和周边环境出现二次污染、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环境监测工作未开展等突出问题。各地要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列入城镇市容环境管理的考核范围,定期检查或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要进一步督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订完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有关作业标准进行作业,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三、进一步提高运维管理人员专业化素质和水平
我省部分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运营管理力量薄弱,现场缺乏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填埋场运营管理人员技术更新慢,对行业政策、新工艺、新方法及复杂的技术问题缺乏认知,各地要加强垃圾处理场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现场操作培训和人员技能培训,特别是对专职管理人员和重点工作岗位要实行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专业化运维水平。
四、进一步重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级评定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级评定工作,对已建成投运但尚未进行无害化等级评价工作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抓紧完善各项资料,规范运营管理,尽快提交等级评定申请,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对已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的填埋场,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不断提高运营和管理水平,我厅将每两年组织一次复查,复查合格的,保留其无害化等级认定;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撤销其无害化等级认定,并通报批评。对此次评级工作中现场发现并交办的问题,请各地根据专家意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整改,并于2018年4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我厅城建处。
联 系 人:康娅琳 0731—88950217
电子邮箱:1216856016@qq.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