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知识考试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711/2017-95540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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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知识考试的通知
湘建干校〔2017〕15号
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城镇燃气行业
专业人员岗位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市州燃气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精神,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以下简称建设干校)定于2017年10月15日组织本年度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岗位
岗位1(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岗位2(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岗位3(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巡线、电工、维修和抢修工);
岗位4(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充装、电工、维修和抢修工);
岗位5(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运行、充装、电工、维修和抢修工)。
请各单位务必摸清本单位岗位人员的需求,准确填写应考学员的岗位及工种,凡属单位及应考学员填错信息导致的责任概由单位及应考学员负责。
二、报名条件
从事燃气经营企业相关工作者。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1、时间:2017年9月25日—30日
2、要求:由所在企业填报《湖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报名表》(附件1),将电子版发送至GX88950157@qq.com邮箱,电子版未发送者,不予接收现场报到和考试。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10月13日9:00-17:30(与培训报名同步)
2、地点: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14号教学楼一楼大厅
3、提交材料:由所在企业填报的《湖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报名表》(附件1)、《湖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照片采集表》(附件2)。表格都要求纸质版,且须加盖单位公章。
4、考试工本费:80元/岗位/人。
五、注意事项
1、应考学员需提交2张1寸红底照片,由所在企业统一收集依次粘贴至《湖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照片采集表》。凡因不及时提交照片而影响发证的,概由各单位负责;
2、请应考学员务必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禁止进入考场。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8950157(省建设干校考试科 黄老师)
0731-82309227(长沙理工大学考点 杨老师)
附件:
附件2:湖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试照片采集表.doc
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