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做好湖南省风景名胜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4-0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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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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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认真组织做好湖南省风景名胜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湘建办函〔2012〕15号
关于认真组织做好湖南省风景名胜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园林局(处)、城管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根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及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行业发展2012年工作要点要求,我厅将启动省域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体系规划、全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白皮书的编制工作,并着手构建全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基础信息库。为切实做好以上工作,科学准确掌握各地、各风景区情况,决定开展省风景名胜资源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主管部门组织各风景区,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填写《湖南省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表》,并于2012年4月底前报我厅风景办。
二、我厅将于近期组织各风景区联络员,就《湖南省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表》的填报和调查资源要求进行培训。
三、未设立风景名胜区,或处于风景区周边未被纳入风景区范围,但具有风景名胜价值的潜在区域以及准备申报风景名胜区的区域可一并纳入调查范围,并将填报结果于2012年5月10日前报风景办。
联系人:刘英
电 话:0731—88950123,0731—88950121(传真)
邮 箱:1421397584@qq.com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