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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4-0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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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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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
http://www.hunanjs.gov.cn 2013年5月20日 湖南建设网
湘建城〔2013〕13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长沙市、湘潭市水务局:
      为切实加强城市窨井盖的维护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3〕6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加强我省城市窨井盖(以下简称“井盖”)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尽快明确井盖管理牵头部门。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结合数字化城管部件普查和档案建立情况,尽快将城市各类井盖的归属和管理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明确井盖管理牵头部门。井盖管理牵头部门负责综合治理、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尽快落实井盖管理责任主体。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井盖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对于权属不清的井盖要尽快确定权属,无法确权且无使用功能的要及时封闭,无法确权但具备使用功能的暂时由牵头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三、切实发挥数字化城管作用。深入推进井盖资源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建成数字化城管的城市,要将井盖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部件,及时普查和更新基础数据,并将井盖安全状态纳入巡查范围,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的功能。
      四、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地井盖管理牵头部门要按照建城〔2013〕68号要求,迅速开展井盖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4年底前完成设市城市和县城井盖更新改造和整改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5月15日
 
      附件:建城〔2013〕6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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