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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专家库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14-0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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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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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专家库的通知
http://www.hunanjs.gov.cn 2012年12月21日 湖南建设网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有效提高我省市政绿色照明管理和技术水平,加快市政绿色照明改造的步伐,搭建政府、企业、高校院所之间的联系桥梁,发挥政产学研优势,经研究,决定建立我省市政绿色照明专家库。现面向社会接受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湖南地区高等院校、企事业、机关团体、中介机构等单位从事市政绿色照明有关技术研究、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且符合下述条件的,可以申报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专家库专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事市政照明行业有关工作3年以上。
      (四)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五)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承担本通知第二条所列有关工作任务。
  二、专家的基本职责
     (一)参与研究和制订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程推进的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措施。
    (二)参与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改造项目的评审、验收,以及市政绿色照明有关课题研究和评审。
    (三)为政府部门对市政绿色照明工程建设企业的管理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市政绿色照明培训活动,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市政绿色照明建设技术运用、工程维护管理提供咨询指导和对策建议。
    (五)参与市政绿色照明国际合作活动以及其他与市政绿色照明相关的工作。
      三、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一)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专家库实行常年开放式建库,不设申报截止时间。但首批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填写《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专家库申报表》(附后,下简称“申报表”)并将其相关证书证件复印材料等(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工作经历所在单位证明)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报(发)送,以后定期组织对新申报的人员进行审核。
   (二)由省推进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作办公室开展的有关活动所需专家,原则上从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专家库中遴选。
   (三)建立入库专家动态调整机制,省推进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作办公室定期开展对入库专家工作的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不能适应工作、不积极参与工作以及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的,及时调整出库。
      四、申报方式与资格审核
   (一)由本人填报申报表连同相关证书证件复印材料,寄送我厅城市建设管理处,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邮件至rsp0731@163.com
   (二)省推进市政绿色照明改造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申报人,颁发湖南省市政绿色照明专家证书。
未尽事宜,请联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管理处,联系人:任书平,联系电话:0731-88950221。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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