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 索引号:430S00/2014-0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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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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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http://www.hunanjs.gov.cn 2012年9月24日 湖南建设网
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武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倡导绿色交通,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开展第三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示范项目” (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建设,请你县(市)认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示范内容
(一)编制步行、自行车交通专项规划和规划设计导则,专项规划应包含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年度计划。
(二)制定促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三)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段或示范区域。示范工程应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提供安全、连续、畅通、舒适的出行环境。
二、申报材料
编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内容如下:
(一)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现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基本情况;城市在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方面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二)“示范项目”名称和主要工作内容。明确“示范项目”名称、具体内容、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具体内容至少包括上述规定的3项主要内容。
(三)“示范项目”工作保障机制。包括组织机构、主管部门、牵头单位以及部门分工等。“示范项目”所在城市应成立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牵头单位、承担单位的权责分工,并建立必要的协调、信息共享和考核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请尽快组织编制《建议书》(附后,可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下载),并于10月15日前报我厅城建处。
(二)请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县(市)人民政府,请求明确示范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并报我厅城建处。
联 系 人:王 帅
联系电话:0731—88950220(兼传真)
电子邮箱:54887390@qq.com
附件: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建设书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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