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燃气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的通报
- 索引号:430S00/2014-08976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4-05-19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全省燃气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全省燃气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情况的通报
湘建城函〔2012〕134号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株洲市、衡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怀化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邵阳市公用事业局:
为规范我省城镇燃气管理工作,保障燃气供应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城〔2011〕125号)和《关于对全省燃气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湘建办函〔2011〕83号)要求,自2011年11月以来,我厅派出检查组对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娄底、邵阳、永州、湘西自治州及所辖38个县(市)的燃气市场清理整顿及相关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州燃气主管部门共计检查484家燃气经营企业、38家CNG加气站,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97份。省厅对60家燃气企业、6家CNG加气站进行了抽查,责令市州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8份。大部分市州认真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燃气市场检查监督,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强化燃气安全保障。目前,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未发生较大燃气安全事故。
(一)规划建设和市场整合方面。一是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修编。目前,常德及安乡、石门等市(县)已编制完成燃气发展规划;永州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初步完成了市区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长沙、株洲、湘潭、邵阳等地启动了新一轮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修编工作。二是逐步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管理。株洲、湘潭、邵阳等市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对燃气设施建设的规划选址、初步设计审查实施了联动管理。三是推进整合液化石油气市场。“中国燃气”全资收购株洲安达液化气有限公司,并对株洲铁达燃化有限公司实施重组,株洲城区配送站点由38家缩减到10家。邵阳市加大县(市)瓶装液化气市场的整合力度,邵东县撤并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116处,城步、洞口县严格限定留站液化气瓶数量,新宁、隆回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运输、配送和售后服务实现“三统一”,液化气市场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清理整顿和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加强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检查,重点对燃气设施、经营网点的规划设计建设、工商、消防等审批手续进行了核查。常德市检查燃气经营企业83家、经营网点64个,清理违法经营门店6个,查封6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站点,没收报废钢瓶27只,下达整改意见书36份。岳阳市下发清理整顿意见书15份,限期整改意见书70份。永州市对42家燃气企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取缔了3家无证经营液化气充装站点,向32家燃气经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意见127条。怀化市检查燃气经营企业24家,经营网点120个,查出安全隐患134起,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67份。目前,株洲、湘潭、邵阳、娄底、益阳、永州、湘西自治州等市州向省厅报送了基本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名单。二是强化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去年,长沙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调查燃气管损案件17件,立案处理中10起,办结3起。常德市设立城区主干管道地面标识牌1100多块,设立居民小区管道标识600余个,对189公里长输管道沿线近500个里程桩、转角桩和电位测试桩进行喷漆维护。
(三)供气设施建设方面。长沙市建成了2万立方液化天然气储配站,对车站北路、三一大道、五一大道中低压供气管网进行了改造;邵阳市6000立方液化天然气储配站基本建成,燃气供保、调峰能力增强,供气管网进一步优化。常德市推进用户生活用气设施的维护改造,累计对2.1万户居民家庭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株洲市对居民用户无烟道热水器实施改造,促进用户安全用气。株洲、湘潭积极探索建立燃气事故保险制度,株洲市的液化石油气用户和9万户管道天然气用户参加燃气事故保险,湘潭市6万户管道天然气用户参加燃气事故保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燃气工程建设监管不落实。一些燃气工程设计没有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部分站场设计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个别规模较小的液化气站存在“三无”和“两不达标”问题(“三无”即无设计图纸、无报建手续、无施工验收备案手续,“两不达标”即防火间距不达标、消防设施不达标)。个别地方新、改建燃气没有履行工程建设程序。
(二)燃气安全管理不到位。一些储备、充气站(点)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量和水压不足、灭火器材失效或配备不齐;储气设施严重老化,报警检漏设备缺乏;车辆和人员随意进出生产场地,门卫形同虚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违规违章操作时有发生,应急处置能力弱。燃气管理部门市场监管不力,明令禁止的螺丝钢瓶仍在市场流通使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违章占压、挖破管道情况时有发生。
(三)燃气管理机构不健全。一些市州(县市)没有设立燃气管理机构,管理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短缺。
(四)燃气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半数市州还没有启动编制规划,行业发展存在无序、盲目的问题。
另外,衡阳、郴州市未按时向我厅上报清理整顿情况。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燃气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回头看”。各地要组织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清理整顿意见情况进行复查。非法充装、无证经营的站点必须坚决取缔。按照“老站老标准、新站新标准”原则,严格设定整改期限,督促燃气企业尽快完成设施站场改造。整改期限之内,无法达标的场站设施必须坚决清出市场。通过清理整顿工作“回头看”,全面落实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意见,强化隐患整治,确保燃气市场安全运行。
(二)强化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监管。建立燃气工程建设监管联动机制,规范燃气工程建设程序,加强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确保燃气工程质量。认真落实燃气工程验收备案制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燃气工程,不得投入运行使用。对燃气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的行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湘建建〔2008〕39号)规定,认定上报不良行为。燃气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采取县市区报市州,市州报省的逐级汇总上报方式。市州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5日前,厅城建处负责燃气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审核汇总。(联系人:谢辉 电话:0731—88950215 传真:88950069)
(三)加强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建立燃气设施安全评价体系和监管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排查和层级监管,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管理。加快城镇燃气规划编制进度,燃气经营许可证书的核发必须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要加强燃气管理机构建设,尽快充实人员,落实经费,确保燃气市场监管工作有
序开展。
今后,省厅将加强燃气市场管理的督察督办和情况通报,相关情况将纳入湖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要举报
举报电话:0731-88950102
来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驻
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来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驻
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政务A10窗口 (三类人员): 0731-82210779
政务A12窗口 (建筑业资质): 0731-82213849
政务A13窗口 (勘察、设计资质及注册人员) : 0731-82210772
政务A12窗口 (建筑业资质): 0731-82213849
政务A13窗口 (勘察、设计资质及注册人员) : 0731-82210772
政务A14窗口 (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测资质): 0731-82210773
政务A16窗口 (建造师) : 0731-82210775
政务A17窗 口 (造价工程师、房地产、监理资质、外省企业入湘信息报送) : 0731-82210776
政务A16窗口 (建造师) : 0731-82210775
政务A17窗 口 (造价工程师、房地产、监理资质、外省企业入湘信息报送) : 0731-82210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