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湖南省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 索引号:430S00/2026-017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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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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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报送湖南省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报送湖南省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
为切实加强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省组织对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予以报送,请审定。
附件:湖南省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湖南省202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本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28号),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958万元,并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用于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其基本住房安全。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全省各地共摸排上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8682户。其中,在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的12个县市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272户。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28号)有关要求,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等有关规定,我省结合各县(市、区)实际需求、建设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将中央财政下达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下达到各县(市、区)。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5年,全省共下达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958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未配套省级财政资金。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切实强化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全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防止资金闲置浪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支付18667.51万元,预算执行率93.53%。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分析。2025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分配方式,主要考虑地方需求因素、绩效因素。经测算,全省户均补助资金2.28万元。在此基础上,对抗震设防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受灾地区等适当予以倾斜,其中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在全省户均补助基础上增加0.5万元/户;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全省户均补助基础上增加0.2万元/户;因灾受损严重地区,在全省户均补助基础上增加0.4万元;省级抽查评价为A等次地区,在全省户均补助基础上增加0.1万元;省级抽查评价为C等次地区,在全省户均补助基础上减少0.1万元。
经省财政厅会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于2024年12月17日,下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4〕342号),下达中央资金11063万元;2025年6月1日,下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94号),下达中央资金8895万元。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958万元全部下达至相关县级财政部门,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拨付、使用和执行情况分析。我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要求,指导各地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做到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在全省推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将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申请审核流程从线下搬到线上。同时,定期调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展情况,督促各地加快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开展“三湘安居”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障改造户利益。
3.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我省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时,同步将绩效目标下达,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绩效评价的通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绩效评价工作,重点核查对象认定、改造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4.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分析。落实《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有关要求,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在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全年圆满完成8682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任务,竣工率100%,有效保障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顺利实现年度总目标。我省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得到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小组的高度评价。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5年,我省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任务8682户。其中7度以及抗震设防地区12个县市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272户。
(2)质量指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精准。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房屋达到基本质量标准,符合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全省8682户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全部通过验收,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经调度各市州数据及查询检索系统,我省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于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4)成本指标。我省推行差异化补助政策和低成本改造方式,有效减轻改造户自筹资金压力。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和设计图集,免费供改造户使用;二是针对自筹能力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其薄弱的特困户,采取加固改造闲置公有住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资源方式,予以保障;三是采取亲友帮建、村级代建、社会力量捐建和专业队伍统建等多种途径,切实兜底保障其住房安全。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一是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通过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有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改造后农房抗震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引导农户按照抗震设防要求科学设置构造柱和圈梁,有效提高农房抗震防灾能力。三是农房居住品质得到持续改善。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同步完成水电、厨卫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人畜分离,切实改善卫生条件,显著提升农户居住舒适度。四是绿色建造方式得到积极推广。积极探索并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先进技术,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农村住房建设绿色转型。
(2)可持续影响情况。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严格按照“既实现改善住房条件目标,又坚决防止因建房产生大额负债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的工作要求,全面保障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改造后房屋使用年限严格达标,其中拆除重建房屋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维修加固房屋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绩效评价,深入农户调研走访,改造户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普遍拥护,对工作推进情况高度认可,满意度达到9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绩效评价,我省未偏离年度绩效目标,基本符合《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28号)下达的总体绩效目标。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持续开展省级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扎实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绩效自评,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及时建立整改台账并交办落实,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各项问题有效整改到位;对表现突出的地区,遴选其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予以总结推广,推动各地区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二)强化资金分配绩效导向。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切实体现奖优罚劣、激励先进。
(三)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
(四)加大绩效评价情况公开力度。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在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年度未收到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交办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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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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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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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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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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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12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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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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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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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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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9958万元 |
18667.51万元 |
9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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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9958万元 |
18667.51万元 |
9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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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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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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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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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其基本住房安全。 |
2025年,全年圆满完成8682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任务,竣工率100%,有效保障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顺利实现年度总目标。我省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得到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小组的高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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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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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数 |
应改尽改 |
全年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682户,完成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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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度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抗震不达标农房改造数 |
依申请应改尽改 |
我省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共12个县市区完成抗震改造27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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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 |
100% |
全年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682户,全部通过验收,验收合格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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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准确率 |
100% |
全年农村危房改造8682户,对象准确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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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设计 |
有基本设计或采用标准图集 |
100%的农村危房改造均有基本设计或者采用标准的图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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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改造后发起验收申请30日内补助资金发放率 |
≥95% |
竣工验收后,补助资金发放率达93.53%。 |
资金拨付至县级后,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改造户的困难程度、改造工程量及改造方式(如修缮加固、新建/重建等)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补助标准(该措施得到住建部在全国推介)。因此,每个县的到户补助资金略有差别,可能会有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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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率 |
≥90% |
全年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682户,全部竣工,竣工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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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制定和实施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
全面落实 |
引导各地继续根据改造方式、贫困程度等制定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制定实施差异化补助标准。12个7度抗震设防地区抗震改造,在全省户均补助的基础上增加0.5万元/户;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在全省户均补助的基础上,增加0.2万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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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 |
因地制宜 |
通过实施差异化补助政策和改造方式,有效减轻改造户自筹资金压力。一是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和设计图集,免费供改造户使用;二是部分地区针对自筹能力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其薄弱的特困户,采取加固改造闲置公有住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资源等方式,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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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后房屋抗震能力 |
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
我省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共12个县市区完成抗震改造272户,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住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指导农户严格按照抗震规范设置构造柱和圈梁,切实提升农房抗震性能;采取修缮加固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危险性评定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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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力度,向地震高风险地区抗震改造需求集中的县区倾斜 |
根据实际推进 |
12个7度抗震设防地区抗震改造,在全省户均补助的基础上增加0.5万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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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房功能 |
因地制宜 |
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坚持统筹推进水电、厨卫等配套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人畜分离要求,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条件,有效提升农户居住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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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地区建筑节能改造 |
根据实际同步实施 |
在确保农房安全性的基础上,着力降低能耗支出,切实提升农房节能水平。同时,积极探索并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先进技术,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农村住房建设绿色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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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应用实用性抗震改造技术 |
根据实际推广 |
一是我省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共12个县市区完成抗震改造272户,农房抗震改造已根据要求进行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达到农房抗震改造标准。 二是落实《湖南省农村住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加强农村住房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导,提高农村住房防震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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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实施改造后房屋后续使用年限 |
拆除重建的≥30年 |
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按照“既实现改善住房条件目标,又不得因建房造成大额负债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的要求,全面实现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改造后的房屋使用年限有保障,拆除重建的≥30年、维修加固的≥15年,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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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实施改造农户满意度 |
≥90% |
根据我省开展的农村危房改造各项检查和评价工作,实施改造的农户满意度达到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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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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