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省级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5-146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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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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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下达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省级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省级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
资兴市、桃源县、宁远县、绥宁县、洪江市财政局:
为推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商请下达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省级示范补助资金的函》(湘建计函〔2024〕124号)和省财政预算安排,现下达你县(市)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省级示范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
请你县(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具体项目,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切实强化责任,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管,范资金拨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次资金下达后,你县(市)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和申报试点时制订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
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省级示范补助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