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索引号:430S00/2024-06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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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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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
评价单位: 省直、各市州项目主管及实施单位
主管部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报告日期:2024年5月
编制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目录
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1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绩效评价小组于2024年4月至5月对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支付记录抽查、询问、分析计算等现场评价程序,并结合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情况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项目背景
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由省政府于2015年开始设立。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21〕51号)要求,该专项主要支持城市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生活垃圾处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试点示范和省本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础指导性项目。每年由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明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组织项目申报,确定资金分配方案。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预算额度13352万元。其中,按省财政厅要求切块用于支持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城市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示范奖补800万元,实际可分配额度11552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
经商省财政厅,结合我厅年度重点工作,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省级奖补、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奖补、旅发大会项目(城乡风貌改造)、真抓实干激励(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援类项目和省本级项目等6个方面。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机构
省住建厅为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职能:一是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二是指导监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三是牵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指导各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治理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四是负责拟订全省村镇建设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五是拟订全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21〕51号),要求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建设资金事中监管,有效控制违纪违规现象,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3.专项资金投向结构合理性,资金拨付及时性
(1)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共下达11552万元。一是根据全省旅发大会工作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意见》要求,安排省第一届和第二届旅发大会承办地风貌改造项目4000万元;二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9号)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真抓实干激励2200万元;三是根据2023年2月17日省委常委会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提出的要求,安排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奖补3400万元;四是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停车设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由市县进行申报,省级进行评审后安排停车设施建设试点奖补资金1400万元;五是支持援藏和乡村振兴工作,安排支援类项目资金230万元。
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分市州)
序号 |
市州 |
金额(万元) |
百分比 |
1 |
长沙市 |
700.00 |
6.06% |
2 |
株洲市 |
649.00 |
5.62% |
3 |
湘潭市 |
176.00 |
1.52% |
4 |
衡阳市 |
257.00 |
2.23% |
5 |
邵阳市 |
750.00 |
6.49% |
6 |
岳阳市 |
750.00 |
6.49% |
7 |
常德市 |
300.00 |
2.60% |
8 |
张家界市 |
2200.00 |
19.04% |
9 |
益阳市 |
526.00 |
4.55% |
10 |
永州市 |
843.00 |
7.30% |
11 |
郴州市 |
2700.00 |
23.37% |
12 |
娄底市 |
300.00 |
2.60% |
13 |
怀化市 |
649.00 |
5.62% |
14 |
湘西州 |
200.00 |
1.73% |
15 |
支援类项目 |
230.00 |
1.99% |
16 |
省直项目支援类 |
332.00 |
2.87% |
合计 |
11552.00 |
100.00% |
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分类别)
序号 |
支持方向 |
资金总额(万元) |
占比 |
1 |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奖补 |
1400.00 |
12.12% |
2 |
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奖补 |
3400.00 |
29.43% |
3 |
旅游发展大会项目 |
4000.00 |
34.63% |
4 |
真抓实干激励 |
2200.00 |
19.04% |
5 |
支援类项目 |
230.00 |
1.99% |
6 |
省本级项目 |
322.00 |
2.79% |
合计 |
11552.00 |
100.00% |
(2)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实际情况,截至现场评价日,各级财政部门已拨付省级专项资金9002.00万元,资金到位率77.93%;项目实施单位已使用专项资金6564.4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6.83%。
4.项目组织实施的合规性
省住建厅严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内商省财政厅确定年度支持方向和资金分配方式。对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明确资金分配因素和各因素权重比,计算分配额度,按要求公示后下达资金;对采取项目法分配的资金,省级下发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申报时间和申报要求等,项目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市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及时下拨资金,并对项目执行、资金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管。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力“守安全、防风险、保民生、促发展、强队伍”,以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乡风貌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2.阶段性目标
一是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在全省范围内共完成4个停车设施试点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停车设施摸底,新增停车泊位数量不少于600个,治理停车难点段不少于3处,智慧停车系统投入使用并完成城区范围内20%以上公共停车场数据接入;二是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奖补项目。在全省范围内纳入2022-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的1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整改销号且“回头看”未发现问题,填埋场严格按照“一场一策”专项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并达到环评、工程验收合格等要求;三是旅游发展大会项目。首届全省旅发大会承办地张家界市风貌改造9个项目计划投资9800万元,共完成改造栋数约646栋,面积约383500平方米;第二届全省旅发大会承办地郴州市大力实施“千百十一”工程,对苏仙北路—北湖机场—郴州西站、苏仙南路—高新区—飞天山、南岭大道(龙女—仙岭湖)、五岭广场—青年大道—郴永大道、郴州大道等五条精品线路涉及的重要节点和重要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共完成线路改造69㎞。对资兴市矿工南路周边小区及住宅进行基础设施更新,新增管网3㎞及附属配套设施。对汝城县六个乡镇十个村打造农村建筑共同缔造示范点,共完成乡村风貌改造面积达24万㎡。全面提升郴州市文旅产业、基础建设、城乡风貌;四是真抓实干激励。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分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燃气设施建设和管理等)、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城市更新行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工作;五是支援类项目。支持我省援藏援疆及扶贫等相关政策,给予项目支持;六是基础指导性项目。开展住建领域重点课题研究、标准规范制定、监督检查等重要服务事项,促进住房城乡事业高质量发展。
3.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在全省遴选出长沙、株洲、岳阳、常德、邵阳、永州、怀化等7个地级城市范围内8个市辖区开展城市停车设施试点建设,试点地区新增停车泊位5469个,全省新增停车泊位超3万个,完成了603个停车场数据接入智慧平台,且数据稳定传输,平均覆盖率37.75%;二是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奖补项目。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省内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2023年2月省委常委会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做出的具体要求,芷江县、张家界市、沅江市等全省36座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一场一策”专项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并达到环评、工程验收合格等要求,且“回头看”未发现问题;三是旅发大会项目。张家界市首届湖南省旅游发展大会,按照“一环线、两城区、10片区、25个节点”要求,投入资金1.5亿元,完成了1801栋民居风貌改造、232栋8.53万㎡房屋拆迁、3236处32.36万㎡违章建(构)物拆除、77家小微企业整治。完成后溶街76栋3.5万㎡房屋风貌改造、2条主街及18条巷道约1.27万㎡路面铺设及地上地下管网改造、亮化和绿化提质工作。完成武陵山大道沿线提质改造等项目;第二届全省旅发大会承办地郴州市完成城区主干道及郴州江河风光带提质改造、城区道路市政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门户及旅游干道提质改造工程“五条精品线路”共131.80公里道路提质改造建设。完成资兴市矿工南路周边小区及住宅进行基础设施更新,新增管网3㎞及附属配套设施。完成汝城县六个乡镇十个村打造农村建筑共同缔造示范点乡村风貌改造面积24万㎡。郴州市文旅产业、基础建设、城乡风貌全面提升;四是真抓实干激励。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考核评分靠前获得资金激励的市州(县),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分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燃气设施建设和管理等)、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城市更新行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五是支援类项目。完成西藏山南市住建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和永顺县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六是基础指导性项目。开展住建领域重点课题研究、标准规范制定、监督检查等重要服务事项8个,推动省级层面政策研究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
成立了由厅计财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协助配合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计财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管督办,厅职能处室负责省本级项目自评工作、市县自评价工作的协调与跟进。工作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评价对象,提出评价具体要求,有序推进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二)积极推进落实,确保按时完成
我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迅速召开工作部署会,下发绩效评价通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部分省直单位、长沙市、株洲市、邵阳市、怀化市、郴州市、湘潭市等10个市州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项目进行现场评价,主要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核查、发放调查问卷、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复核等方式,对基础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核实。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专项资金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及完成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政策环境适应情况等方面。本次现场抽查评价项目共计19个,占项目总个数的33.93%;抽查专项补助资金共计6550.30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56.70%,详见下表:
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情况表
单位:金额/万元;数量/个
现场评价 市州 |
现场评价专项 资金数 |
专项资金总数 |
现场评价 比例 |
|||
金额 |
项目数量 |
金额 |
项目 数量 |
金额比例 |
数量比例 |
|
省直单位 |
100.30 |
2 |
11552.00 |
56 |
56.70% |
33.93% |
长沙市 |
300.00 |
2 |
||||
株洲市 |
49.00 |
1 |
||||
邵阳市 |
300.00 |
1 |
||||
张家界 |
2000.00 |
1 |
||||
岳阳市 |
450.00 |
2 |
||||
常德市 |
100.00 |
1 |
||||
益阳市 |
526.00 |
3 |
||||
怀化市 |
349.00 |
2 |
||||
郴州市 |
2200.00 |
2 |
||||
湘潭市 |
176.00 |
2 |
||||
合计 |
6550.30 |
19 |
(三)汇总自评报告,形成评分结果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现场评价情况统筹整理汇总,收集归纳各市县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的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落实,对重要事项进行复查,补充完善评价资料,修正分值,最终形成评分结果及汇总报告。
(四)深化反馈机制,形成管理闭环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落实。一是注重评价结果反馈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效果的闭环管理机制。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切实提高项目单位的重视程度。三是加强绩效评价成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管理和完善政策实施的重要依据,增强结果应用的驱动力。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情况
1.污水治理取得新进展
大力推进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攻坚行动,全年新建改造管网1279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7.11%;印发《关于开展县以上城镇排水单元管网排查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排水管网系统细化为“排水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提升精准治理水平。巩固地级城市建设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省193个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184个,消除比例达95%以上。持续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全省55个县级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达标35个,消除比例达63.6%,完成国家年度任务目标。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趋完善
深入推进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全省地级城市城区88.3%的街道建成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湖南省垃圾分类评估由第三档“成效尚不明显”提升为第二档“成效逐步显现”省份,
13个地级城市分数和排名较去年均有较大提升;统筹推进全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地级城市(含吉首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按照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时同步明确飞灰处置途径的要求,统筹规划推进飞灰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飞灰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全省建成飞灰处理设施17座,新建投产垃圾焚烧厂6座,全省共有垃圾焚烧厂37座,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83%(实际处理量占比达79%),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3.城市园林绿化量质齐升
以园林城市(县城)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指导益阳市等5市县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完成实地考察工作。新建和提升城市绿地约480公顷,建设口袋公园110个,完成80公里城市绿道建设,全省县城以上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到36%,绿化覆盖率达到40%。目前全省共有国家园林城市16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45个。
4.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初显成效
2023年在在全省遴选出长沙、株洲、岳阳、常德、邵阳、永州、怀化等7个地级城市范围内8个市辖区开展城市停车设施试点建设,试点地区新增停车泊位5469个,全省新增停车泊位超3万个,完成了603个停车场数据接入智慧平台,且数据稳定传输,平均覆盖率37.75%。
5.办会兴城,城乡建设提质
一是城市风貌通过办会焕新。以举办旅发大会为抓手,规划解决了一批景区内外、景区城区、城内城外不协调问题。首届湖南旅发大会承办地张家界市围绕“一环线、两城区、10片区、25个重点节点”,完成风貌改造项目25个、民居风貌提质1682栋,人居环境愈加精致和谐。第二届旅发大会承办地郴州市全域推进“一拆二改三清”和“六化”提质,530个城中村和老旧小区喜焕新颜,1万多处“四小园”扮靓城乡,集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000余个,郴江河、燕泉河重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二是旅游收入通过办会提升。在旅发大会的撬动下,2023年全省接待旅游总人数65781.22万人次,同比增长51.28%,其中接待国内游客65669.13万人次,同比增长51.05%,接待入境游客112.09万人次,同比增长13.5倍。全省实现旅游总收入9565.18亿元,同比增长47.43%,其中实现国内旅游收入9545.14亿元,同比增长47.16%;实现入境旅游外汇收入2.9亿美元,同比增长11.8倍。三是文旅服务通过办会提质。以举办旅发大会为契机,湖南各地的文旅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成为旅发大会给承办地留下的丰厚“遗产”,持续发挥“长尾效应”,为文旅业发展提供持久动能。
(二)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进行评分,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计算,绩效评价最后得分为91.61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如下:
项目 |
分值 |
得分 |
决策 |
15 |
15.00 |
过程 |
25 |
17.61 |
产出 |
28 |
27.50 |
效益 |
32 |
31.50 |
合计 |
100 |
91.61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预算支出决策指标分值为15分,评价得分15分。省住建厅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置、资金分配方面均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和实施,过程规范。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预算执行过程指标分值为25分,评价得分17.61分,主要扣分原因为部分市州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未能完全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个别项目财务管理方面欠规范。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预算支出产出指标分值28分,评价得分27.50分,主要扣分原因为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能如期完成;项目建设进度较计划时间延迟。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预算支出效益指标分值32分,评价得分31.50分,主要扣分原因为个别项目完工后续处理未完成、个别项目生态环境处理有待提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绩效评价总体情况来看,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支出较规范,专项资金效益明显,有力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但也存在个别专项资金未到位、预算执行率不高、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明确安排原则
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分为两块。一是刚性支出。对于省委省政府有明确文件规定、要求和支持政策的真抓实干激励、全省旅发大会和援藏、乡村振兴项目按规定标准和要求给予支持。二是市县项目。取消到镇、到村的小散项目,重点支持试点示范项目。设定支持方向原则,一是符合“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求;二是中央或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考核任务,住建部或省委省政府有相关文件要求;三是属于厅重点工作任务;四是绩效目标清晰、可实现,成果可推广运用。
2.推进项目建设
专项资金的申报及安排全过程公开。市县住建部门、财政部门推荐具体项目,切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并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市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质量及实施情况进行有效跟踪,省级主管部门定期开展项目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3.加强资金监管
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强化省级统筹,开展对各市州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加强项目监管及问题整改,有效推动项目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配套资金筹措困难
目前,住房城乡建设引导金总量过低,且支持的项目大多自身没有收益,大部分项目资金需要地方政府或企业自筹,因市县财政由于财力有限,难以落实配套资金,导致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2.预算执行率偏低
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地方财政财力不足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专项资金拨付时间较晚或支付进度较慢。2023年度省级专项资金合计11552.00万元,截至评价日,各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使用6564.44万元,预算执行率56.83%。
3.个别项目管理不规范
个别市县对项目管理欠规范。一是立项不及时,项目立项手续晚于项目开工时间;二是工程结算不及时,项目验收后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三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或合同签订不规范等。
六、有关工作建议
(一)多手段落实配套资金,合理申报建设规划
各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项目配套资金新模式,可利用资源优势,探索与民间资本机构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从而有效地配置资源。另外,各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建设规划时需量入为出、合理申报建设规划。市县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已下达计划的项目做好进度铺排。
(二)加强沟通对接,严格资金考核评价机制
项目单位及市县住建部门应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缓解资金支付压力,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要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内容,充分考虑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支付进度是否达标,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行为等,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最大程度地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严格考核评价机制,强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效益。
(三)加强运行监控管理,项目进度有序推进
通过项目实施单位事中绩效目标监控自查和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未开工或者未完工项目,从经费保障、制度保障、硬件条件保障进行判断和分析,切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如期完成项目,对未按期开工或者进展较慢的项目加强督促指导,要逐一查明未开工原因,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制定针对性推进措施,及时纠正和调整偏差,促使绩效目标达成。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汇总表
2.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1
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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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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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 |
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省级奖补、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奖补、旅发大会项目(城乡风貌改造)、真抓实干激励(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援类项目和省本级项目等6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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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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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总额及到位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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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省级专项资金 |
市县财政配套 |
银行贷款 |
其他资金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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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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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11,552.00 |
47,142.86 |
|
6,241.46 |
64,936.32 |
|
|||||||||
实际支出金额 |
6,564.44 |
27,851.24 |
|
5,391.16 |
39,80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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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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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计划支出 |
项目类别 |
实际支出 |
其中:省财政专项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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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1.23 |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试点奖补资金 |
4,842.91 |
592.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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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1.41 |
2023年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奖补资金 |
7,859.00 |
1,928.73 |
|
|||||||||||
43,546.79 |
湖南旅游发展大会(城乡风貌改造)项目 |
23,981.54 |
2,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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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36 |
2022年度真抓实干激励资金 |
1,959.08 |
1,696.72 |
|
|||||||||||
230.00 |
支援类项目 |
50.00 |
5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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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53 |
省本级咨询项目 |
1,114.31 |
296.28 |
|
|||||||||||
64,936.32 |
合计 |
39,806.84 |
6,56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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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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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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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状况 |
主要技术指标 |
□完成 √基本完成、□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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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指标 |
□完成 √基本完成、□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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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已验收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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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正在申请验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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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奖补项目。在全省遴选出长沙、株洲、岳阳、常德、邵阳、永州、怀化等7个地级城市范围内8个市辖区开展城市停车设施试点建设,试点地区新增停车泊位5469个,全省新增停车泊位超3万个,完成了603个停车场数据接入智慧平台,且数据稳定传输,平均覆盖率37.75%;二是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奖补项目。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省内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2023年2月省委常委会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做出的具体要求,芷江县、张家界市、沅江市等全省36座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一场一策”专项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并达到环评、工程验收合格等要求,且“回头看”未发现问题;三是旅发大会项目。张家界市首届湖南省旅游发展大会,按照“一环线、两城区、10片区、25个节点”要求,投入资金1.5亿元,完成了1801栋民居风貌改造、232栋8.53万㎡房屋拆迁、3236处32.36万㎡违章建(构)物拆除、77家小微企业整治。完成后溶街76栋3.5万㎡房屋风貌改造、2条主街及18条巷道约1.27万㎡路面铺设及地上地下管网改造、亮化和绿化提质工作。完成武陵山大道沿线提质改造等项目;第二届全省旅发大会承办地郴州市完成城区主干道及郴州江河风光带提质改造、城区道路市政设施提质改造工程、门户及旅游干道提质改造工程“五条精品线路”共131.80公里道路提质改造建设。完成资兴市矿工南路周边小区及住宅进行基础设施更新,新增管网3㎞及附属配套设施。完成汝城县六个乡镇十个村打造农村建筑共同缔造示范点乡村风貌改造面积24万㎡。郴州文旅产业、基础建设、城乡风貌全面提升;四是真抓实干激励。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考核评分靠前获得资金激励的市州(县),继续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垃圾分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燃气设施建设和管理等)、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城市更新行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五是支援类项目。完成西藏山南市住建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和永顺县芙蓉镇明溪村人居环境风貌整治项目;六是基础指导性项目。开展住建领域重点课题研究、标准规范制定、监督检查等重要服务事项8个,推动省级层面政策研究和监督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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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建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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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
√按计划进行□停顿 □进度延后 □申请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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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拖延、停顿、逾期、申请中止的主要原因 |
□计划指标过高 |
□技术骨干变动 |
□资金不落实(不到位) |
√其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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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题不当 |
□市场变化 |
□不可抗拒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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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产出成果及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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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旅游收入通过办会提升。在旅发大会的撬动下,2023年全省接待旅游总人数65781.22万人次,同比增长51.28%,其中接待国内游客65669.13万人次,同比增长51.05%,接待入境游客112.09万人次,同比增长13.5倍。全省实现旅游总收入9565.18亿元,同比增长47.43%,其中实现国内旅游收入9545.14亿元,同比增长47.16%;实现入境旅游外汇收入2.9亿美元,同比增长11.8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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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1.全省地级城市城区88.3%的街道建成了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湖南省垃圾分类评估由第三档“成效尚不明显”提升为第二档“成效逐步显现”省份,13个地级城市分数和排名较去年均有较大提升;2.8个停车设施建设试点地区新增停车泊位5469个,全省新增停车泊位超3万个,完成了603个停车场数据接入智慧平台,且数据稳定传输,平均覆盖率37.75%;3.以举办旅发大会为抓手,规划解决了一批景区内外、景区城区、城内城外不协调问题。以举办旅发大会为契机,湖南各地的文旅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成为旅发大会给承办地留下的丰厚“遗产”,持续发挥“长尾效应”,为文旅业发展提供持久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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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1.全年新建改造管网1279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9.93%。全省193个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184个,消除比例达95%以上。持续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全省55个县级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达标35个,消除比例达63.6%,完成国家年度任务目标;2.全省建成飞灰处理设施17座,新建投产垃圾焚烧厂6座,全省共有垃圾焚烧厂37座,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83%(实际处理量占比达79%),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达到全国先进水平;3.新建和提升城市绿地约480公顷,建设口袋公园110个,完成80公里城市绿道建设,全省县城以上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到36%,绿化覆盖率达到40%。目前全省共有国家园林城市16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4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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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目经验及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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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确安排原则。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分为两块。一是刚性支出。对于省委省政府有明确文件规定、要求和支持政策的真抓实干激励、全省旅发大会和援藏、乡村振兴项目按规定标准和要求给予支持。二是市县项目。取消到镇、到村的小散项目,重点支持试点示范项目。设定支持方向原则,一是符合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求;二是中央或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考核任务,住建部或省委省政府有相关文件要求;三是属于厅重点工作任务;四是绩效目标清晰、可实现,成果可推广运用。 |
||||||||||||||
2 |
推进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及安排全过程公开。市县住建部门、财政部门推荐具体项目,切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并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市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质量及实施情况进行有效跟踪,省级主管部门定期开展项目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
||||||||||||||
3 |
加强资金监管。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强化省级统筹,开展对各市州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加强项目监管及问题整改,有效推动项目建设。 |
附件2
2023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分值 |
得分 |
决策(15分)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
预算支出决策(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决策(立项)的依据情况。 |
评价要点:①决策(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相关政策;(0.5分)②决策(立项)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0.5分)③决策(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0.5分)④决策(立项)是否充分考虑了以前年度巡视、审计、绩效评价反映的问题;(0.5分)⑤预算支出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0.5分)⑥预算支出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预算支出或部门内部相关或相近预算支出重复。(0.5分) |
3 |
3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预算支出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决策(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①预算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0.5分)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0.5分) |
2 |
2 |
||
决策(15分)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预算支出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预算支出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①预算支出是否有绩效目标;(1分)②预算支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适应性、合理性;(0.5分)③预算支出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地方经济水平和业绩水平;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0.5分) |
2 |
2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③是否与预算支出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1分) |
3 |
3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充分考虑成本效益;(0.5分)②预算内容与支出内容是否匹配;(0.5分)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0.5分)④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0.5分) |
2 |
2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预算资金分配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1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1分)③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到市辖区或项目单位。(1分) |
3 |
3 |
||
过程(25分)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预算支出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落实到具体预算支出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预算支出的资金。 |
5 |
3.9 |
资金到位率达到100%计5分,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分配资金的比重计算得分(5分*资金到位率)。 |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预算支出期)内预算支出实际拨付的资金。 |
6 |
3.41 |
||
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计6分,根据项目实际支出资金占实际到位资金的比重计算得分(6分*预算执行率)。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预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现场评价资金支出发现一个以下问题点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④是否符合预算支出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对性质恶劣、有重大不良影响的违规违纪项目一次性扣除9分。 |
9 |
6 |
||
过程(25分)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预算支出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预算支出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1分)未制定管理制度,不得分;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1分)每发现一个问题点扣0.2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2 |
1.8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预算支出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现场评价发现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的,一个问题点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②预算支出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预算支出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3 |
2.5 |
||
产出(28分) |
产出数量 |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绩效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目标数量)×100%。 |
评价要点:试点城市及新增停车泊位、治理停车难点、智慧停车系统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4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试点城市≧4个;新增停车泊位≧600个/市,治理停车难点段≥3处/市,智慧停车系统1套/市。 |
4 |
4 |
城市风貌改造完成率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4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风貌改造面积≧62.35万㎡、路网改造≧72km。 |
4 |
4 |
|||
产出(28分) |
产出数量 |
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完成率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4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整改数量完成销号且回头看未发现问题的垃圾填埋场数量为22座。 |
4 |
4 |
|
农村危房改造提质增效完成情况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4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全省12774户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竣工率=100% |
3 |
3 |
|||
援藏援疆及扶贫点项目完成率 |
评价要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4分,得分=分值*目标完成率。备注:援藏援疆≧1个,扶贫点项目≧1个。 |
1 |
1 |
|||
产出质量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评价要点: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本项得分为满分3分,每较目标值降低1%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3 |
3 |
|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系统数据录入核验 |
评价要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系统数据录入核验达到100%及以上,本项得分为满分2分,每较目标值降低1%扣0.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2 |
2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现场评价项目中按时完成项目数与现场评价项目总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全部按时完成计满分4分,发现一处因工作原因导致未及时完成,扣0.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
4 |
3.5 |
|
产出(28分) |
产出成本 |
项目成本控制率 |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成本目标的实现程度。 |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成本超概算率≤10%及预算成本控制率≤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3 |
效益(32分) |
经济效益 |
拉动行业投资额度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停车设施试点城市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 |
评价要点:拉动行业投资额度≥4500万元计4分,4500万元-3500万元(含)计3分,3500万元-2500万元(含)计2分,2500万元-1500万元(含)计1分,1500万元以下不计分。 |
4 |
4 |
拉动旅游收入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旅发大会实施城市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 |
评价要点:拉动旅游收入≥10000万元计满分6分,10000万元-9000万元(含)计5分,9000万元-8000万元(含)计4分,8000万元-7000万元(含)计3分,7000万元-6000万元(含)计2分,5000万元-4000万元(含)计1分,4000万元以下不计分。 |
6 |
6 |
||
社会效益 |
精品线路改造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旅发大会实施城市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精品旅游路线改造≥8条计满分2分,每少一个路线扣0.3分,扣完为止。 |
2 |
2 |
|
公共设施完善率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当地公共设施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垃圾填埋完善率≥95%计满分2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效益(32分) |
社会效益 |
智慧停车覆盖率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停车设施试点城市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智慧停车覆盖率≥20%计满分2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
2 |
2 |
生态效益 |
城乡环境改造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当地环境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城乡环境改善效果显著计满分2分,效果一般计1分,效果不显著计0分。 |
2 |
1.5 |
|
城乡风貌改善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对当地环境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社会效益。 |
城乡风貌改善≥8处计满分2分,每少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 |
2 |
20 |
||
可持续影响(2) |
环境改善 |
考核通过实施本专项,反映对城市环境的可持续作用。 |
对当地停车环境改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继城市知名度提升等具有可持续作用,作用显著计2分,效果一般计1分,效果不显著计0分。 |
2 |
2 |
|
满意度 (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于奖补项目的满意度情况。 |
满意度≧95%,计1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5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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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91.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