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下达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4-03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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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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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预下达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
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
补助资金的通知
株洲市、岳阳市、湘阴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以及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评审情况,现预下达你市县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补助资金 万元,此款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8对企业资本性支出”,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后续,我们将根据省政府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予以清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在收到此通知后,及时会同同级住建部门制定试点资金使用方案,不得因开展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建设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资金使用方案请联合同级住建部门于收到此通知30日内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请你单位在确定资金使用方案后,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督促同级住建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请你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会同同级住建部门对照申报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对试点效果及时进行绩效自评,于2024年3月底前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及时将试点补助资金拨付至具体项目,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切实强化属地责任,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管,规范资金拨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省级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补助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