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 索引号:430S00711/2012-5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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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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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行政单位,承担着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和村镇建设、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全省城镇减排、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全省重点工程监管、世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监督管理及规划。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省建筑活动、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行业人才的发展规划和队伍建设、建设系统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等标准制定及管理、全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等工作。内设19个处室,下设8个直属单位。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厅机关及湖南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等4家直属事业单位。收入主要包括公共财政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以及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主要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经费、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6328.9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690.5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39.5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290万元、其他收入8.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6328.9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86.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6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75.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99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5690.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4066.57万元,是指为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物管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职工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624万元,是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干部教育50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24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1.38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38万元和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