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资格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监督资格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湘建建〔2018〕168号)等文件规定,经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省质安总站拟于6月份集中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资格动态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监督资格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其机构名单由省质安总站监督机构事务科提供至各市级监督机构联络员)。
二、申报资料
请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下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6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省质安监总站监督机构事务科。
(一)申请报告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向省质安总站提出申请,请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附件资料一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申请表》(附表1)
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情况调查表》(附表2)
3.《监督机构在职在岗监督人员名册》(附表3)
4.《监督机构主要人员通讯录》(附表4)
(三)附件资料二
1.机构性质的资料
提供当地政府或者编制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2.专项监督工作经费的资料
提供专项工作经费且能满足监督工作“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抽(巡)查和抽测要求的佐证资料。
3.监督人员配备情况的资料
(1)提供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监督资格证书复印件;
(2)提供监督人员监督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3)提供《监督机构在职在岗人员汇总表》(附表5)。
4.办公场所及监督用车要求的资料
(1)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2)提供资料档案专用房和设备用房的照片;
(3)提供《监督机构监督用车清单》(附表6)及车辆照片。
5.监督检测能力的资料
提供《监督机构检验检测设备清单》(附表7)及照片或者购买服务委托合同及支付凭证。
6.信息化建设要求的资料
提供《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软硬件设施清单》(附表8)及监督组数量的佐证资料。
7.工作及廉政制度建设要求的资料
(1)提供工作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和内容规定;
(3)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文明创建制度;
(4)其他有关管理制度。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报告原件1份(单独装订);
2.“附件资料一”装订成册,其中表格1-3须印章齐全,并提交表格2-4的电子版本;
3.“附件资料二”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扫描件必须完整清晰,所用纸张尺寸为A4;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按时提交监督资格动态考核申报资料,并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未按本《通知》要求整理的申报资料,一律退回;凡逾期提交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4.未提交监督资格动态考核申报资料的监督机构,省质安监总站将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其质量安全监督资格。
联 系 人:罗茗月、刘纯
联系电话:0731-88950188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省住建厅C座109室
附件: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申请表
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情况调查表
3.监督机构在职在岗监督人员名册
4.监督机构主要人员通讯录
5.监督机构在职在岗人员汇总表
6.监督机构监督用车清单
7.监督机构检验检测设备清单
8.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软硬件设施清单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