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及高温季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站,邵阳市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湘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视频会议,强调要全力抓好七月下旬至八月上旬关键期排水防涝工作。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攻坚阶段,入汛以来降雨总量偏多、极端性强,7月上旬高温热浪快速铺开,但7月中旬至8月仍有2至3个台风可能影响我省,局地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频发,涝旱交替态势突出。为深入贯彻会议精神和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做好台风“巴威”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函》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本轮台风强降雨和大风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汛期及高温季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压实责任链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各市州监督机构要将汛期排水防涝等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立即组织再动员、再部署,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岗位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链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办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要精准研判本地区在建项目风险底数,强化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在建及停工项目立即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排水防涝等安全隐患排查,结合汛期强降雨、台风、雷暴大风及由此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特点,聚焦以下重点环节从严排查整治:
(一)基坑、边坡及地下工程。重点排查基坑、边坡工程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是否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土方是否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深基坑、高边坡是否按规定进行第三方监测,排水系统畅通性及抽排设备完好率是否满足要求。临山、临水基坑及高边坡须加密监测频次,出现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基坑侧壁大量漏水流土、基坑底部管涌或突涌、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等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停工撤人。地下工程须严防雨水倒灌,出入口挡水板、防汛沙袋等防护设施必须到位。
(二)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及高处作业吊篮。模板支架重点排查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承受的施工荷载是否超过设计值、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脚手架重点排查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高处作业吊篮须重点排查安全锁是否失效、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绳(用于挂设安全带)是否独立悬挂于主体结构可靠位置(严禁挂在吊篮悬挂机构或支架上),严禁吊篮超载使用;吊篮安装、拆卸及移位须由具备资格人员实施,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遇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预警,严禁脚手架搭设拆除、高处作业及吊篮作业。
(三)建筑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重点排查是否经验收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变幅限位器、回转限位器等),主要受力构件有无可见裂纹、严重锈蚀、塑性变形、开焊。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最大悬高及垂直度须符合规范要求,与周边建(构)筑物及群塔作业须保持安全距离并严格执行防碰撞方案。大风、暴雨预警期间须提前停止起重吊装作业,塔式起重机松开回转制动。流动式起重设备及打桩机等须避开低洼易涝区和软弱地基停放,大风预警前须收拢臂架并落实防倾覆措施。起重机械须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雷暴天气预警期间严禁起重吊装及设备安拆作业。
(四)施工临时用电及外电线路防护。重点排查配电箱防雨防潮措施、电缆线路绝缘防水性能、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性。突出检查外电线路防护,在建工程及脚手架、机械设备、场内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在通风不畅、高温、有导电灰尘、相对湿度长期超过75%、泥泞、存在积水或其他导电液体等特殊作业环境下,照明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五)有限空间作业。汛期管网管沟、地下管廊、检查井、化粪池等有限空间易积水积泥、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风险增大。必须全面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并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作业现场须配备专人监护及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暴雨期间严禁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六)动火作业及消防安全。汛期高温叠加用电高峰,施工现场火灾风险增大。动火作业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作业区域必须清理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监护,大风天气严禁室外动火作业。临时用房、材料堆放区须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
(七)严禁恶劣天气冒险作业。遇暴雨、台风、雷暴大风等恶劣天气预警,必须坚决停止室外高处作业、露天起重吊装、基坑及管沟内作业。严禁在雷雨或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进行吊装作业、设备安装、拆卸和高处作业,严禁使用起重机械等非载人设备吊运人员。对无视风险预警野蛮施工、冒险作业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八)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其有效履职。项目须按工程类别和规模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项目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项目安全总监,项目负责人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带班检查等职责。分包单位须按规定单独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以总包配备替代。对未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建立完善汛期及高温季节期间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带班检查、值班制度,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动态台账,实行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凡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同步采取临时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受控、安全托底。
三、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练
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各项目紧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和灾害风险点,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充分考虑最不利工况和最复杂局面,明确预警响应启动条件、人员避险转移路线、紧急安置场所、应急物资储备及通讯保障等关键环节,并针对基坑、边坡、地下管网、塔吊基础、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制定专项处置措施。近期须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实战化应急演练,重点演练预警信息接收传递、作业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初期险情应急处置等内容,确保一线工人熟知逃生路线和避险方法。同时备足沙袋、大功率水泵、备用发电机、应急照明灯具等抢险物资设备,并定期检查调试,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四、严格值班值守,落实预警“叫应”机制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通讯畅通。按照预警“叫应”机制要求,实时关注气象、水文预警信息并第一时间传递到项目一线和每一位作业人员。遇高级别预警或险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果断停工撤人,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五、果断避险撤离,守牢人员安全底线
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要求。遇强降雨或基坑位移突变、边坡裂缝扩张、地下工程涌水等险情征兆,第一时间组织基坑内、塔吊覆盖区、临时工棚等危险区域全部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做到应撤尽撤、不落一人,险情未解除前严禁擅自返回。各项目须严格执行“隐患未识别不作业、隐患未整改不作业、整改未验收不作业”的铁律,对未经隐患排查确认、隐患整改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组织施工作业的,一律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六、统筹旱涝应对,严防次生灾害
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各项目统筹做好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密切关注涝旱转换态势。防汛方面,要警惕强降雨引发的工地内涝、基坑坍塌、边坡滑坡等次生灾害,雨后复工须先排查隐患、再组织作业;防暑方面,高温时段应调整作业时间,采取“错峰”(避开气温较高时施工)施工,配备足量防暑降温药品和清凉饮品,作业区域增设遮阳设施和通风设备,严防作业人员中暑,遇极端高温天气须停止室外露天高处作业。
各级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汛期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监督人员失管失职、该查不查、该停不停的,一律严肃处理、追责到人。各参建单位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将以上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岗位,坚决筑牢汛期施工安全防线,确保安全度汛和高温季节施工安全。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