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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6-05-19 15:46 责任编辑: 打印页面

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造价站,邵阳市消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湘江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近日,省应急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持续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出我省自516日至531日进入降雨集中期,累计雨量湘北、湘中部分地区200—400毫米,局地可达500毫米以上,较常年同期偏多2倍,成洪致灾风险高。为抓好建筑施工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监督机构,尤其是湘西、常德、张家界、怀化、娄底、邵阳等降雨大、地质灾害风险高的地区,要充分认识本轮强降雨持续时间长、日雨量和累计雨量大、夜雨特征明显等特点,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精准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强化事前预防和应对防范,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紧盯深基坑、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加强安全排查巡查和监控监测,在强降雨和暴雨期间不得进行土方作业、吊装作业、室外高处作业及涉水等作业。全面加强山洪、河湖水上涨淹没、地质灾害等风险排查,对施工区域或临建设施存在上述风险的,必须提前预判并安排撤离人员。加强工地基坑、地下室等低洼部位积水抽排,防止排水不及时、浸泡影响质量安全。

三、加强响应强降雨期间,各监督机构要督促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631”(提前6小时预报、3小时预警、1小时电话叫应)预警叫应机制要求,实时关注转发气象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叫应提醒到在建项目所有人员,按照响应要求采取停工、撤离人员等措施,出现险情及时上报,杜绝冒险抢修、抢险发生事故。

四、完善预案各级监督机构要督促各项目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保障体系,细化责任分工、响应机制及应急处置等具体要求。项目应确保应急用电保障,现场必须足量配备应急电源、沙袋、水泵、照明设备、急救物资等防汛应急物资,切实提升快速处置能力。对存在较高坍塌、积水及地质灾害风险的项目,要提前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

五、排查隐患各监督机构须对本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一轮全覆盖防汛检查,重点聚焦防边坡坍塌与泥石流风险、危大工程管控、临时用电、临建设施安全、积水抽排和物资储备、脚手架基础承载力、工地违规设置宿舍及企业防汛措施落实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底,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保障汛期建筑施工安全。

请各监督机构迅速将本提示要求传达至所有在建项目和相关企业,督促严格抓好落实,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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