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规范处理的建议
时间: 2024-10-11 08:49
湘建提复〔2024〕57号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70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省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规范处理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工作。近年来,在省农业农村厅的牵头组织下,各部门通力协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2018—2022年我省连续五年获得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扬,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关于“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处理和分类工作的考核力度”的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和技术指引。我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的通知》《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维护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和技术规范,为各地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提供技术指导。二是加大考核力度。2022年4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 -2025年)》,要求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省委、省政府每年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察检查计划,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市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到2025年年底以县为单位进行验收。为贯彻落实五年行动要求,近几年,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均制定《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对市县该项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打分。三是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继续探索推广“五点减量”“二次分拣”“绿色存折”“积分银行”等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置量。在全省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组织农民群众自己动手清洁家园,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营造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关于“提高准入门槛,推广高水平小型化生活垃圾处理装备”的建议
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湘西州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污染严重问题,为抓好类似问题整改,我厅印发了《全省推进农村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问题整改和镇村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文件明确“对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设施,要加快推进设施升级改造,优化焚烧处理技术,完善污染物处理配套设施,逐步提高设施运行的环保水平。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的有关规定。”但满足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投入高、管理要求高、运行成本也高,对我省广大农村地区来讲,资金、人力压力较大。2024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城乡一体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探索偏远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各地可结合实际,按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工情况,针对农村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和经济实力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目前,全省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基本覆盖,271个乡镇直收直运,1189个乡镇通过垃圾中转站进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全省共有农村垃圾中转站1394个,全封闭转运车辆2167辆,其他车辆1874辆;全省约40个县(市、区)实现或部分实现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管理,由城管和住建部门负责相关设施建设,将乡镇垃圾收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三、关于“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运营”的建议
2018年以来,我省先后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等专项行动,推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和服务,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短板,推进垃圾治理城乡一体化。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通知》(湘建村〔2022〕180号)明确,“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理维护制度”以及“动员群众共建体系,组织村民定期打扫庭院和房前屋后卫生,鼓励农民自己动手建设易腐烂垃圾沤肥设施,因地制宜建立农户缴费制度”,如湘潭市通过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实现了农村全域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资源化利用、中转运输及终端处理全流程闭环管理,已建成垃圾中转站58座,755个建制村实现生活垃圾付费机制全覆盖,走出了一条具有湘潭特色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之路。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规范处理。一是提高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推动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以城带乡、共建共用,提高县级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二是选择适宜地区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试点。立足县级地区实际情况选取人口密度较低、垃圾产生量较少的部分县级地区积极开展小型焚烧试点。三是完善机制推进市场化运营。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PPP等模式,将生活垃圾清扫、分类、运输、分拣回收、无害化处置等公共服务打包,交由专业化企业运营。鼓励规模化经营的专业企业整合分散的市场资源,实现企业收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规范处理水平。
感谢您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赵鹏凯
联系电话:0731-889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