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绩效的提案

      时间: 2024-10-11 08:48

    湘建提复〔202445A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次会议第0778号提案的答复

    胡章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绩效的提案》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建议

    《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已明确,各市县要加强对乡镇建成区面积、常住人口数量和所处区位的调查分析……在确定污水处理规模时,要以镇区(集镇)建成区现有常住人口为依据进行测算。《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办法》(湘财建〔202042号)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结合自身财力情况,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务必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工作,严禁各地有关单位以任何方式新增政府性债务。后续,为着力解决乡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质量不高、实施效果不好的问题,我厅将推动以县域为单位组织开展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对于已建项目,指导市县加强支管网建设,提高负荷率和进浓度,加强运营维护,提高运行效率。对需新建的污水处理厂,按照上述两个文件的要求,根据建成区面积和常住人口,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的财力、债务情况,严格论证,坚决杜绝非必要的项目开工建设。

    二、关于“着力推进遗留问题整改”的建议

    根据省领导的指示,为全面、准确掌握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我厅在今年年初组织开展了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全面排查,发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运行效率偏低、进水浓度不高、负荷率较低等问题。我厅迅速印发《关于推进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查问题整改的通知》,一厂一策制定整改措施,轻重缓急有序推进整改,以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如,进水浓度偏低的,做好雨污分流,及时更新维护破损管道,确保管网畅通和高效运行;污水收集量不够、负荷率偏低的,持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运行效率低的,引导地方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统一委托具有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单位运营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规模效益等。

    三、关于“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建议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按照《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88-2018)》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督促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共计完成477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约达全国总数的25%;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采取排查-整治-验收-回头看的方式,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2019年至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21—2023年完成2000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同时,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农村千吨万人地表水水源地每季度采样一次,地下水水源地每半年采样一次,并按时在政府部门网站公开水质信息。

    四、关于“建立健全后评估制度”的建议

    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湘建村〔2021210号),文件中明确要求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评估制度,对建成运行一年以上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后评估,结合乡镇排水专项规划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等文件和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排查污水处理设施的服务范围、服务人口、季节特征、居民生产生活特点、管网建设、设施运行、污水收集和处理效果、水环境质量影响等实际情况,总结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运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优化建设运行方案,合理确定运行目标。后评估报告和运营管理方案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后,可作为建设运行绩效考核和污水处理付费的参考依据按照《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应用、排污许可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同时,将积极省农业农村厅沟通衔接,争取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纳入省乡村振兴考核。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全面推动乡镇污水治理工作一是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项目补助资金清算及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予以奖励,绩效奖励资金可用于后续运营管理维护和接户管网建设二是印发进一步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探索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和污染物浓度、污染物消减量以及污水收集率(接户率)等挂钩的奖惩收费机制,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精细化管理。同时,推动县域统筹、专业运维,降低运行成本。三是拟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动态管理清单,持续推进新增、调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提升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今年计划完成1000余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

    感谢您对我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617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赵鹏凯

    联系电话:0731-88950316

    我要举报
    举报电话:0731-88950102
    来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驻
    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编:410116    总值班电话:0731-88950000
    公安备案号 43011102002159
    省政务中心办事咨询:0731-82213849
    政务A10窗口 (三类人员): 0731-82210779
    政务A11窗口 (外省企业入湘信息报送): 0731-82210770
    政务A12窗口 (建筑业资质): 0731-82210771
    政务A13窗口 (勘察、设计资质及注册人员) : 0731-82210772
    政务A14窗口 (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测资质、综合咨询): 0731-82210773/82213849
    政务A16窗口 (建造师) : 0731-82210775
    政务A17窗 口 (造价工程师、房地产、监理资质) : 0731-82210776
    主办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46 备案号:湘ICP备10205723号-2

    关于提升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绩效的提案

    3347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