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省乡村振兴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建议
时间: 2024-10-11 08:42
湘建提复〔2024〕29号 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九三学社省委会《关于推进我省乡村振兴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九三学社省委会。
根据《2023年度市县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省直部门(中央驻湘单位)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湘农组发〔2023〕9号)文件精神,我厅主要负责指导各地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以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
一、关于“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分类指导发展”的建议
我厅历来重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一方面,不断督促各地主管部门统筹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协调工作,科学确定各类基础设施的规模和布局,针对不同城市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之间、城市群之间、城乡之间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求各地要在摸清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底数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合理确定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着力优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布局、规模标准和安全设计,完善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系统、生活性集散交通系统、绿色慢行交通系统。
二、关于“促进公共服务均衡共享,打造村镇生活圈”的建议
我厅从供水、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城乡一体化以及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着手,推进乡村振兴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我厅城乡供水融合发展研究成果,以县(市)域为基本单元组织编制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规划,并将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纳入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调研评估等工作,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二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模式,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2018年以来,我厅配合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等专项行动,全省已建成投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设施超过1300座,少部分无垃圾中转站的乡镇通过直收直运处置,农村生态环境极大改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三是制定了《湖南省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湘建村〔2023〕92号)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三湘护农”和惠民政策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湖南省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推动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四是将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纳入厅领导联点督导和真抓实干激励以及年底考核重要内容;累计开展乡村振兴相关调研指导30余次,通过组织第三方评估、交叉检查等督促地方落实,圆满完成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各项目标任务。按应纳尽纳原则,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12774户,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5538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赵鹏凯
联系电话:0731-889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