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步推进农村改厕治污治水的建议
时间: 2024-10-11 08:27
湘建提复〔2024〕11号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
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4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魏秋云委员提出的《关于同步推进农村改厕治污治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关于委员提出“因地制宜开展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的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湘建村〔2021〕210号),规定“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要按照应接尽接、应收尽收的要求,持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好人口密集区域的排水户纳管工作,重点是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小区、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美容美发店、洗车场、洗浴店和公共厕所等场所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接入污水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或直排环境”,“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履行属地管理职能,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新建房屋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的管理,在开展改厨改厕等工作时一并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并积极协调支持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按照“应接尽接、应收尽收”的要求,持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根据各地实际,将污水管网向建成区外延伸,村庄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3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赵鹏凯 联系电话:0731-889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