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动我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时间: 2024-09-06 15:46
湘建提复〔2024〕20号B类(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46号提案的
会办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卢妹香(等1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我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我厅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完整社区创建行动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一是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56号),明确将改造或建设婴幼儿托育设施、增设幼儿园作为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内容。二是组织制定《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等,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有关托儿所、幼儿园等适儿化改造的技术要求。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并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关支持政策,对利用老旧小区内土地建设包含托育设施在内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提供相关土地和规划支持政策。四是开展绿色完整社区创建行动,出台《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创建标准(试行)》,把幼儿园、托育机构等作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创建标准。
截至2024年4月底,全省已改造老旧小区1.58万个,涉及居民221.9万户,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完整社区创建行动,共建设托育点21个,新增幼儿园58个,儿童活动场所6.01万平方米。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科学有序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通知》(发改社会〔2022〕1416号)及《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积极探索制定我省儿童友好公共空间建设导则等各类建设导则,指导和规范各地各类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同时我厅将在城市更新总体框架下,继续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完整社区创建推进适儿化改造,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杨泽群
联系电话:0731-8895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