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浅层地热建筑规模化应用的提案
时间: 2024-08-27 10:47
湘建提复〔2024〕23号 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63号提案的
会办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易小林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浅层地热建筑规模化应用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近年来,我厅大力支持和推广我省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先后在政策导向、专项资金、标准完善、试点建设以及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指导。
一、关于“加强政策保障”的建议
一是完善法规,强化监管。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内容全面纳入城镇新建建筑管理要求。二是出台政策,明确目标。在前期已出台文件基础上,2023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统筹规划建设公共能源供应站,大力推进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2023年3月,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湖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发展区域规模化地热能,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2024年2月,向各市州住建局和省直有关单位发函,调度2023年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三是完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2023年发布了《湖南省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工程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到监测与维护项目全过程明确规范要求。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多次组织到马栏山区域能源站等试点项目进行观摩,利用“筑博会”平台和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重点宣传可再生能源利用优秀项目案例、试点城市建设成效。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支持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相关政策、财税金融支持政策;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编制浅层地热能产业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继续加强工作调度,落实政策要求;完善相关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关于“加强整合资源”的建议
一是争取资金,创建试点。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分别于2022年、2023年连续开展了以城市为单位的“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共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200万元,指导试点城市依据本地区浅层地热能专项规划。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岳阳市相继成为绿色建造、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湘阴市成为示范县。二是组织开展浅层地热能技术路径与市场化模式课题研究。基于湖南省实情,研究浅层地热能发展模式、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探索通过实行特许经营权等方式撬动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引入社会资本,采取投、建、营一体化模式,构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大力支持长株潭、岳阳浅层地热能试点城市项目建设,选择部分资源丰富的区域集中连片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省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技术推荐及培训会,宣传推广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体系和经验。进一步发挥建设科技对行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创新驱动作用,加大对建筑节能领域科技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强与高校、科技院所合作,推动建立浅层地热能产学研基地,加强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助力城乡建设领域“双碳”目标实现。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朱和磊
联系电话:0731-8895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