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武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快保护发展的建议
时间: 2023-06-16 10:09
湘建提复〔2023〕57号 A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
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734号提案的答复
乔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武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快保护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文化和旅游厅、邵阳市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武冈市自西汉文景之际置县,具有2200多年的建城历史,曾为湘西南军事重镇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内城、小王城和外城的古城空间格局较完整,山堂、法相岩、李明灏故居等文物古迹保存完好。武冈市现有5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其中2片已公布)、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国家传统村落、125处历史建筑,保留了一大批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2011年,武冈市由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湘政函〔2011〕20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于2020年8月印发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程序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县)应对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件标准,开展本市(县)历史文化价值研究,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普查,积极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和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推动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认定公布工作。二是评估阶段。完成准备工作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开展评估。收到评估申请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城市(县)进行评估,出具是否符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件标准的评估意见。三是审查阶段。经评估符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条件标准的城市(县),在2年内达到本办法提出的工作要求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近年来,我厅大力支持武冈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指导武冈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是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为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我厅牵头起草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6月10日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申报工作指导。2022年8月,我厅会同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赴武冈市开展历史文化价值及其物质载体和空间环境省级评估,提出加强资源普查、研究城市建设历史等八条意见和建议,印发《武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省级评估会议纪要》,并指导武冈市落实省级评估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三是全力支持武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我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中安排5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武冈市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部级专家提前介入武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审查,指导名城申报工作,对接省直相关部门推进保护规划审批工作,报请省政府于2022年12月批复公布了《武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2-2035年)》。
下一步,省级层面将从以下方面支持武冈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
一是经省政府同意后,我厅将联合省文物局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就武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开展实地评估,积极协调各方支持配合后续申报工作。
二是支持指导武冈市深入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指导做好武冈城墙、黄埔军校第二分校旧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报。
三是指导武冈市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开展武冈城墙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与研究工作,将武冈市穿城河、和合街、太平门3条历史文化街区报省政府公布为第二批湖南省历史文化街区,进一步挖掘、提炼武冈古城的核心价值,丰富古城历史文化内涵和底蕴。
四是对武冈城墙、黄埔军校第二分校旧址、武冈文庙、浪石古民居、双峰禅院、武穆宫等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修缮、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策划时给予业务指导,会同省财政厅做好项目资金评审与安排。
五是加强同省文化和旅游厅、邵阳市政府的沟通衔接,做好政策宣传、指导调度和技术服务,分享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优秀案例及经验做法,以申报促保护。
感谢您对我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9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晁阳
联系电话:0731-8895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