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城区5G汇聚机房建设的建议
时间: 2023-05-10 16:57
湘建提复〔2023〕24号A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
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9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通信管理局:
周清和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城区5G汇聚机房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关于“利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闲置地块建设5G汇聚机房的建议”
202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56号),要求城镇老旧小区在改造前,市州、县市区应组织实地调查,充分掌握小区及其周边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房屋及低效土地等情况,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并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要求加强规划政策支持,在依法完善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允许进行必要的新建、改建、扩建和使用功能转换。明确了土地支持政策,鼓励集约利用小区既有用地和存量房屋资源。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等加装电梯、建设各类环境及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二、关于“减免城市破占道、复绿等相关费用”和“开放公路、桥梁、绿地等公共区域建设通信基础设施”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8号)等相关文件,除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修复费,其他包含城市绿化补偿费在内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已在长沙市、株洲市等地不再收取。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占补平衡。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建议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取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城市道路(桥梁)等公共区域建设通信基础设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9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027 联系人:康娅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