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
时间: 2022-05-20 11:12
湘建提复〔2022〕61号 B1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05号建议的答复
李国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办公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物业条例》)自2019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为规范我省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省条例》的深入实施,一些实际问题逐步显现。《民法典》的颁发,补充了《省物业条例》的一些不足,但如您所言,因业主、建设单位、监管部门等主体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足,导致出现小区物业难管理、物业企业与业主关系难协调、业主委员会作用难发挥等问题。对于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对《省条例》进行进一步完善。最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起草《省物业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打包修正案(草案),拟于5月下旬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此前,我厅制定了一系列物业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解决部分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关于“部门职责”的建议
《省物业条例》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对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物业管理职责仅进行了原则性规定。2019年12月,我厅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湖南省市州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参考文本》(湘建房〔2019〕250号),指导各地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物业管理职责。2021年12月,我厅牵头制定《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协同治理的指导意见》(湘建房〔2021〕231号),要求有执法职责的部门落实执法进住宅小区,重点巡查整治违章搭建、违规装修、违法养犬、噪音污染、消防车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要求无综合执法权的部门要以社区或小区为联点联片对象,重点做好住宅小区内的应急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于物业的规划,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强对市县的监督指导,严格规范小区规划条件和审批程序,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议,并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批后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于物业的建设,我厅正在探索推动参建单位和乡镇(街道)党组织定期开展共建联建活动,加强沟通协调,通过互动交流和意见征求等方式实现各方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为项目建设提速提质创造良好环境。对物业的验收交接,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住宅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湘建房〔2022〕51号),由建设单位、物业企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参与查验,按照规定的查验标准查验合格才能交接,且交接后需向主管部门提交备案,从源头上遏止建设遗留问题的不利影响。
二、关于“街道权责”的建议
近年来,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省委组织部牵头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加强小区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一是切实增强街道统筹协调功能,大力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各地普遍按照“6办3中心1站1队”模式规范街道内设机构设置,明确街道社会事务办或城管办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具体经办;二是大力推进小区党建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推动市、县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党委,牵头抓好行业党建工作,推动“支部建在小区”,建立小区党支部4300多个,建成小区党群服务站3800多个。建立小区重大事项议事协调机制,有序引导居民参与小区事务管理,提升小区自治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小区协同治理机制,发挥街道主导作用,明确街道的小区协同治理职责,引导建立健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共同解决住宅小区管理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另外,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湘建房〔2019〕172号),并发布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系列示范文本,组织开发了全省统一的物业管理监管平台和业主投票微信小程序(正在升级为微信公众服务号),为街道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非常适用的工具。
三、关于“物业企业责任”的建议
2019年11月,我厅发布《湖南省住宅类物业项目物业服务导则》(湘建科〔2019〕224号),明确住宅物业服务的标准和品质要求。今年4月上旬,我厅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方案》(湘建房函〔2022〕43号),从党建引领、服务内容和标准、信息化管理、物业收费、信息公示、业主满意度(投诉率)等方面,引导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平。最近,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使物业服务收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减轻减少由物业服务收费引发的矛盾纠纷。目前,我厅正在制定《湖南省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拟通过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业主参与的信用评价机制,让业主真正参与对物业企业的监督,促使物业企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关于业主的物业管理意识,我厅正着力物业管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服务号提供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案例判例,结合物业管理监管平台的推广使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期尽快提升业主的物权意识、物业管理消费意识、物业管理法制意识和契约意识。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组织、政法、民政等部门联合制定《全域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点任务》,切实提高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已有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监管处 付红
联系电话:0731-8895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