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建筑、建设自然宜居家园
时间: 2021-06-22 09:08
湘建提复〔2021〕41号A类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761号提案的答复
王锦强委员:
您提出的《推动绿色建筑、建设自然宜居家园》收悉。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的意见,统一答复如下:
湖南是绿色建筑发展起步最早的省份之一。“十三五”期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竣工总面积达1.32亿㎡。2020年,我省年度已竣工城镇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总面积达6220.7万㎡,全年度已竣工城镇绿色建筑总面积占民用建筑比例为68.6%,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今年,我厅牵头12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科〔2021〕22号),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工作,对各市州普及绿色建筑,深化发展机制提供了依据。
一、关于“各市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开发商对如何评绿色建筑星级做讲解和分析绿色建筑的优点”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对绿色建筑有关内容进行推介工作。去年,我厅在新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的基础上,完成了《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3/T004-2020)新版修订,并在全省范围内多次开展了绿色建筑专题培训工作,每次宣传培训会议,都邀请了当地开发商、设计、施工、运营等单位从业人员参与培训,对绿色建筑星级评价、发展优势以及现场作业、管理运营等一系列项目各环节建设内容进行讲解。后续我厅将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科〔2021〕22号)内容,大力建设绿色建筑领域专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重点选拔一批绿色建筑高级工程师,完善绿色建筑科研和技能人才培养保障政策和措施。
二、关于“在线上综合节目介绍绿色建筑的优点”的建议
由我厅联合省直12个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科〔2021〕22号)明确要求,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我厅从人才教育为切入点,利用互联网线上综合教育的信息传播优势,在建设人力继续教育网全面上线了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在全国夏热冬冷年会等绿色建筑培训会议上,对全社会全程直播绿色建筑专题内容,包括地源热泵系统、新风系统、外遮阳设备、绿地率提升、大阳能发电、雨水回收系统等绿色节能技术,对普及绿色建筑知识起到了明显效果,让更多专业人士了解到绿色建筑优点,提升了绿色发展意识。
三、关于“建议城市土地拍卖年度计划的10%-20%项目为绿色建筑三星或二星标准”的建议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大力推进建筑领域向高质量高品质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建科〔2018〕218号)明确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起,设区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其中,长株潭地区新建、改扩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社会投资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位于生态敏感区、核心景观片区及区位优势明显、具有突出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项目,应当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及以上标准进行建设,其余市州2020年1月开始实施。《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科〔2021〕22号)要求,到2022年,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的20%(2021年到达10%)。我省绿色建筑立法工作有序推进,《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目前已通过省人大第二次审议,《条例》第三条规定了绿色建筑等级目标,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发展边界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标准建设;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社会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并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该条例出台后,省自然资源部门将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土地出让”等约束和激励措施,依法指导市县在土地供应中,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要求,将绿色建筑内容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等文件要求,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出台支持绿色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等相关政策措施,保障绿色建筑项目用地。省财政部门根据《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大力推进建筑领域向高质量高品质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建科〔2018〕21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科〔2021〕22号),统筹各部门相关资金,支持绿色建筑领域全面发展,以及在政府采购、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力度。下阶段,省财政部门将会同住建部门在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推进绿色建筑领域发展、提升城乡建设水平提供支持和保障上继续努力;同时,对我省绿色建筑项目在向中央争取专项资金和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上,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四、关于“对小区物业运营管理采用适度的政策扶持和可控的市场化定价策略”的建议
我省支持对小区物业运营管理采用适度的政策扶持,我厅已着手制定《湖南省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考虑对维持、提升绿色建筑星级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加分奖励,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绿色建筑的维护,维持其可持续性,后续将进一步会同省财政部门,提出对上述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奖励的建议。关于物业服务市场化定价,绿色建筑的维护属于物业服务标准等级的范畴,我厅将积极配合省发改部门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相关政策,针对不同的服务标准等级,制定不同的参考价格,等级越高,服务价格越高,并在完善物业服务标准时,将绿色建筑相关内容纳入标准。
感谢您对我省绿色建筑工作的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人:黄婕
联系电话:0731—889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