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和《关于调动社会资源 推进我省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
时间: 2021-05-18 16:04
湘建提复〔2021〕24号 A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
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1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民政厅:
巫培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王献志委员提出的《关于调动社会资源 推进我省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并案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为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我厅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着力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将养老服务事业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在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过程中,明确各地要根据老龄人口分布状况,科学布局养老机构,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在编制《完整居住社区配建标准》《长株潭融城示范社区建设导则》中,均对社区的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在编制《湖南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中,将进一步强化对养老服务事业的规范要求。二是会同省民政厅组织编制《湖南省城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养老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基层公共服务设施联合建设,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三是印发《湖南省住宅物业住房品质分类导则》,将适老作为住房品质的重要内涵,要求住宅小区应为居民提供养护服务设施。鼓励建设智慧养老管理平台,采用合理健康理念、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四是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将“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增设老年人服务设施”等建设管理要求。五是指导监督各级住建部门严把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关,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与省直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及建设,做好设计指导、施工验收管理等工作,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7日
联 系 人:勘察设计处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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