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建议
时间: 2021-05-18 16:01
湘建提复〔2021〕20号 A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
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76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民宗委:
滕军(等3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关于“要加快启动乡镇治污项目建设,在重点镇启动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改善工作,着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2019年,省政府出台《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湘政办发〔2019〕43号)。我厅多措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20年底,全省624个乡镇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洞庭湖区域所有乡镇和湘资沅澧干流沿线建制镇,以及全国重点镇实现了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计划到2022年底,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月调度、季总结工作机制,并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以河长制为抓手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及指南、污水处理收费、财政奖补办法、PPP操作指引和合同文本等20多个政策文件,为基层工作推进“修路架桥”。三是强化资金支持。省财政下达洞庭湖治理专项奖补资金6.21亿元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奖补资金9.54亿元,安排一般债券资金20亿元,争取专项债券资金5.57亿元。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推行智慧管理,建成并运行了全省乡镇污水治理信息系统。建立了污染防治厅领导联点督导协调制度,由厅领导分片包干,开展现场督导。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和市州主管部门,开展乡镇污水专项督导。
按照四年行动计划,2019-2022年,少数民族地区(麻阳苗族自治县、城步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石门县、桑植县等24个县市区)将新建161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管网,并已全部纳入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项目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从政策制定、技术指导、调研督导、资金支持、智慧管理等方面全力支持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根据《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奖补办法》)要求,省财政对2019-2022年新建成(接入)的建制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予以奖补。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省财政按不超过测算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奖补,其中16%为基础奖补,4%为绩效奖励。2020年,少数民族地区(24个县市区)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29个,获得省级奖补资金7806万元和一般债券资金13400万元。其中,怀化市2020年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6个(分别为沅陵县官庄镇、筲箕湾镇、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芷江侗族自治县罗旧镇、通道侗族自治县县溪镇),获得省级奖补资金1831万元和一般债券资金3200万元。2021年,少数民族地区(24个县市区)共74个建制镇列入年度计划,将继续获得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工作的指导,重点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指导,加强支管网的接驳改造,特别是入户管的建设,制定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行工作指南,利用信息系统对运行情况全面监管,确保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加强整治。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共排查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32个,并通过有效整治,成效明显。将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纳入日常重点监督管理范围。巩固和提升整治效果,防止发生反弹。二是多元投入,完善机制。我厅建立了全省垃圾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会同县、花垣县、永定区、石门县等多个县市区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模式。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农户付费机制建设。多措并举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多元投入。三是科学规划,分步推进。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常住人口少,经济条件、自然条件、交通条件差,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置成本高等客观条件。要求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收转运体系建设,共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51座。四是加强宣传。近年来,我厅要求各地贴近群众、进村入户,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宣传栏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和村民参与义务,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动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开展卫生户评比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知识,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环卫清洁意识,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形成“人人管垃圾、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4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电话:王畅 0731-889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