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气瓶经营管理的建议

      时间: 2021-05-08 16:36

    湘建提复〔2021〕11号A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

    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0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晏丽君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气瓶经营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为进一步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管理,我厅主要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等方面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管理。一是印发了《湖南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湘建城〔2019183号)、《湖南省城镇燃气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建城函〔2020140号)等文件,每年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瓶装燃气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违法充装、非法运输、非法存储、掺混二甲醚、倒卖报废气瓶、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限气瓶、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向燃气用户销售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二是着手起草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的薄弱环节,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运输、使用全过程监管,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指导各地燃气主管部门以安全用气知识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印制安全宣传资料,宣传非法游商倒装、使用过期、报废气瓶、不合格的减压阀、软管和燃气燃烧器具等的危害,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建立城镇燃气企业及从业人员监管信息平台,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情况、信用评价等实施动态管理,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二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市监特设201969号)的要求,建成覆盖气瓶充装、储存、运输、配送、使用、检验全过程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通过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气瓶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三加快推进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的通知》文件,联合市场监管、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从严格市场准入、场站设施现场管理、液化气配送管理、入户安全检查管理、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等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全流程安全监管。四是持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燃气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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