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道路交通信号设置,促进社会发展的建议
时间: 2021-04-25 16:41
湘建提复〔2021〕5号A类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
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公安厅:
曹建中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道路交通信号设置,促进社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关于“统筹道路建设与交通信号规范设置”等有关建议,近年来,我厅主要从城市道路设计、建设、验收及管理等环节着手,推进完善城市道路功能、规范道路交通信号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条件,提高通行速度,减少交通事故。一是严格执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有关标准和规定,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确保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等满足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功能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通知》(湘建城函〔2019〕2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督促指导各地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交通安全设施不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不得验收和通车。对于新、改、扩建道路的交通信号设置,协调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交通信号设置施工验收工作,确保交通信号质量可靠,完好使用。三是开展住建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督促指导各地对已建、在建、待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开展集中全面排查,及时整治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计及施工缺陷、安全附属设施和标志标识不完善、部分路段事故风险突出等问题,确保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完好,安全标示标线完整。四是起草《关于推进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的指导意见》,编制《湖南省多功能灯杆技术标准》,结合“多杆合一”的标准政策在全省各市州开展巡回宣贯,督促指导各地采用“一杆多用”的多功能灯杆建设形式实施多功能化、智能化建设和改造,集约化设置城市道路上的各类杆件、箱体、功能设备等设施,为规范道路交通信号设置、创造良好通行环境提供基础条件。
下一步,我厅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请省政府出台省级层面推动城市道路“多杆合一”的政策指导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合力推动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和多功能灯杆建设。二是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建设、验收、移交、监管、养护责任形成闭环,不断完善城市路网系统,健全静态交通设施,确保城市道路功能完善,保障城市道路安全运行,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217
联系人:龙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