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动湖南省建筑垃圾分类的建议+关于推进湖南省建筑垃圾替代天然砂石的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时间: 2020-06-22 10:59

    湘建提复〔202010号 B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91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省委、黄靓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湖南省建筑垃圾分类的建议+关于推进湖南省建筑垃圾替代天然砂石的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事业,2019年将垃圾治理作为湖南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六大工程之一大力推进,2020年更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全力推动。我厅会同会办单位积极作为,主动开展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开展治理示范。201911月在长沙市、郴州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示范工作以来,长沙方面:一是完善了工作方案,起草编制了《长沙市建筑垃圾治理示范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责任主体、支持措施和时间安排;二是加强了运输管理,统一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标准,出台了工地洗车作业平台建设标准,制定了运输企业等级考核办法,市城管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今年共出动执法力量2.8万余人次,处置问题3000余个,保持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常态;三是加快特许经营项目落地,印发了《长沙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对辖区范围内的拆除垃圾(含道路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处置实施特许经营,争取2020年底完成全市6处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场地建设。郴州方面:一是完善了政策体系,20204月发布《郴州市建筑垃圾治理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修订《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研究起草了《郴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郴州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管理办法》等;二是推动项目落地,战略性引入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等国企参与当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加速项目落地见效。

    (二)推动政策落实。

    1.制定出台《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湘建建〔202014号)(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一是从省级层面明确了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建筑垃圾按一般弃土、盾构土、轻物质料(木料、塑料、布料等)、混凝土、砌块砖瓦等类别,进行分类收集、堆放、运输和处置;二是要求施工现场应将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安排清运企业及时进行分类清运,保持工地和周边环境整洁,对有毒有害的建筑垃圾,要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三是规定了清运企业应分类运输建筑垃圾,并根据建筑垃圾种类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措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非法填埋或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有毒有害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四是明确了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要按规定分类受纳、堆放和处置建筑垃圾;五是要求各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平台,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分类、减量减排、收集、运输、中转、分拣、处置、利用等进行实时监管;六是明确了惩罚性条款,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采集建设、施工、清运、处置、资源化利用单位(或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违反《细则》的不良信用信息,记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2.印发《湖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2020-2030)》(湘建建〔202052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综合分析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现状,规划了2020-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三个方面发展任务:一是加快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体系,重点编制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消纳、生产、再生产品应用等环节的系列地方技术规程,鼓励支持各项技术研发和新型装备研发;二是加强建筑垃圾分类集运,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行建筑垃圾分类集运,制定建筑垃圾分类集运管理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搭建省市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采集相关企业、运输车辆、处置设施等静态信息和建筑垃圾产生、分类、运输、利用和消纳处置过程等动态信息,建立动态、闭合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考核制度体系。

    3.督促指导各市州制定发布当地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发文并现场调研督导各市州重点围绕落实协调机制、构建政策体系、搭建信息监管平台、强化全流程监管、编制专项规划、开展技术研发、落实扶持政策、推广再生产品应用等方面工作,结合《细则》要求,制定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单位、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间的实施方案。

    4.组织召开2020年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会。会上,通报了市州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解读了《细则》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介绍了《规划》内容和国内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典型经验做法,并分析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工作现状及问题,要求各市州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要提升站位、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5.推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一是积极引导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和装备研发,省科技厅2019年启动了道路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研究,2020年将再生骨料强化技术、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再生细粉活化技术、专用添加剂技术等技术研发作为重点方向;二是认真组织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创建,经省发改委筛选推荐,湖南共有娄底市、安化县、汨罗高新区和常宁水口山经开区获批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其中娄底市、安化县在基地内规划布局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量约300万吨;三是大力推动再生产品和原料的推广和使用,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的水泥稳定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集料混合料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级配集料混合料再生沥青混合料3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第七批《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将建筑砂石骨料14大类可享受财政退税政策的再生资源产品纳入第九批湖南省两型产品申报范围,在评审中增加再生原料使用的评分权重,并计划将建筑垃圾等多源无机固废再生产品纳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养护管理专项规划》;四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省发改委会同住建部门积极申报国家新增投资专项,推荐上报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3个,总投资约18亿元。五是推进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及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财税优惠政策,省税务局、财政厅就企业重点关注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提高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比例、扩充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及产品范围、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诉求积极对接上报,逐一推动落实,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三)深入技术研发。

    一是搭建建筑垃圾地方标准体系,协调湖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战略联盟牵头组织编制系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地方技术规程,分三年(2019-2021)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全过程的地方标准体系。目前,《建筑垃圾再生水稳混合料》《湖南省建筑垃圾控制及处理技术标准》《盾构渣土处理技术标准》《沥青路面就地冷再生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建筑固体废弃物用作路基、垫层及基层材料的施工技术指南与验收标准》等六部地方标准已成功立项,完成组内专家审查,其中《湖南省建筑垃圾控制及处理技术标准》、《盾构渣土处理技术标准》两项地方标准已完成网上意见征求,即将送审报批。二是优先支持固废资源化领域重大专项实施,省科技厅将包含建筑垃圾在内的固废资源化作为优先支持领域,引导企业和高校院所加强对建筑垃圾破拆与分选装备、再生骨料分类利用技术、再生骨料改性材料等重点环节的研发力度。投入400万元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固废资源化利用关键共性技术及设备研究与工程示范,研究冶炼固废与建筑垃圾协同资源化的关键技术与装备;投入700万元实施重大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研发面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高效分选装备。三是推动地方科技需求与国家重大项目深度对接,省科技厅推动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研究内容融入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固废资源化”2019年项目指南,长江中游典型城市群多源无机固废集约利用与示范,定向在长株潭衡地区开展建筑垃圾等无机固废的集约利用。2019年推荐立项了湖南省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承担长江中游典型城市群多源无机固废集约利用与示范项目。

    二、存在的不足与对策措施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筑垃圾替代天然砂石骨料进行资源化利用方面基础研究和装备技术研究不足,建筑垃圾分类标准、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分析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对策措施如下:

    (一)相关技术研究有待加强。目前我省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方面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缺少建筑垃圾、花岗岩废料等具有替代天然砂石属性且无污染特性固废制备再生骨料的成套技术,缺少制备含砖再生骨料、工业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标准,缺少建筑垃圾分类标准,缺少建筑垃圾关键处置装备研发,当前装备笨重、整体尺寸较大、能耗高,难以实现轻量化和多样化。

    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大相关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地方标准体系。一是加大研发力度,以湖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战略联盟为依托,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平台,整合相关资源化利用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优势资源,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建筑垃圾、花岗岩废料等具有替代天然砂石属性且无污染特性固废制备再生骨料的成套技术研发力度,如研究新型制砂工艺,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研制人工机制砂。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再生混凝土和再生砂浆等再生产品的性能。加大建筑垃圾处置设备轻量化、自动化、智能化、多样化研究。二是加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地方标准体系。会同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战略联盟,支持指导科研院所、企业主导或参与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研究工作,鼓励相关企业、社会团体采用先进的国际标准,制定、实施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在试验、论证、示范的基础上,以尾矿、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为研究重点,逐步出台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含砖骨料)技术应用规程、建筑垃圾再生工厂设计规范、建筑垃圾再生水稳混合料、建筑垃圾再生非烧结砖、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等多项地方标准,修订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等产品标准,打通建筑垃圾到再生材料之间的技术壁垒,提升再生产品供给侧质量和效益,增强再生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探索建筑垃圾分类技术。会同省科技厅将垃圾分类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纳入2020年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中,通过信息和智能化辅助技术来降低垃圾分类难度、提高宣传效果、促进垃圾的正确分类和处理,通过开发基于物联网、人体识别的垃圾投放监管系统,减少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为建筑垃圾分类提供技术支撑。

    (二)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有待加强。现有再生产品的标准体系(如再生混凝土和再生砂浆)对原材料的要求普遍偏高,造成大批建筑垃圾难以得到资源化利用或仅仅低价值的应用于道路垫层中。

    对策措施:鼓励建筑垃圾高价值应用研究,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推广力度,在严格控制再生产品的性能标准上,放宽对原材料的使用要求。一是研究建筑垃圾高价值回用的系统解决方案。联合省科技厅、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战略联盟、省内综合实力较强的装配式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等,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优秀的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建筑垃圾高价值利用的技术难点,提出高价值利用的系统解决方案。二是加大再生产品应用推广力度。依托省政府两型产品采购目录、建筑垃圾示范城市再生建材产品替代天然砂石建材产品用量比例不少于30%等政策,优先支持建筑垃圾高价值回用技术和方向在省内的推广应用。三是放宽对原材料的使用要求。在严格控制再生混凝土、再生砂浆性能标准的情况下,放宽对原材料的使用要求,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再生混凝土和再生砂浆的性能,从而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相关政策有待完善落实。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缺少有关分类回收的条文规定,对于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行为没有惩罚性条款,存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并推动落实。一是完善省市政策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督促指导各市州根据《意见》、《细则》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结合《细则》中涵盖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的条文内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或修订各地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同时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核准制度、多部门联动监管制度、处置收费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特许经营制度的建立健全。二是推动《规划》落地实施,督促指导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在《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量和类别特性,结合运输距离、选址条件、服务年限等因素,编制地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统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土地规划,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用地保障。

    (四)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力度有待加大、方式有待优化。当前各地建筑垃圾监管还不精准、不系统、不及时。

    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优化监管手段。制定发布全省建筑垃圾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搭建省级建筑垃圾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全省建筑垃圾信息汇总、统计分析等功能。按照省级信息监管平台架构与数据标准,建立市州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建筑垃圾的产生、分类、减量减排、收集、运输、中转、分拣、处置、利用等进行实时监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先进技术严格管控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流向,限制非资源化处置行为,并实现与省级信息监管平台的对接。同时,加大对建筑垃圾核准、收运、处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有待加强。建筑垃圾未实行源头分类,加大了末端处置压力,严重制约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品质,使得再生产品品质难以得到大幅提升。

    对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一是依托省级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利用5G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申报、分类识别、分类计量、分类堆放、分类结算、分类清运等监测功能和线上协同管理功能,优化工地环保管控,保持工地和周边环境整洁,从源头上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控长效机制;二是明确了惩罚性条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不按《细则》规定进行分类的,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采集有关单位的不良信用信息,记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619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人:刘斯昭

    联系电话:0731--88950062

    我要举报
    举报电话:0731-88950102
    来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驻
    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
    邮编:410116    总值班电话:0731-88950000
    公安备案号 43011102002159
    省政务中心办事咨询:0731-82213849
    政务A10窗口 (三类人员): 0731-82210779
    政务A12窗口 (建筑业资质): 0731-82213849
    政务A13窗口 (勘察、设计资质及注册人员) : 0731-82210772
    政务A14窗口 (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测资质): 0731-82210773
    政务A16窗口 (建造师) : 0731-82210775
    政务A17窗 口 (造价工程师、房地产、监理资质、外省企业入湘信息报送) : 0731-82210776
    主办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46 备案号:湘ICP备10205723号-2

    关于大力推动湖南省建筑垃圾分类的建议+关于推进湖南省建筑垃圾替代天然砂石的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1231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