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饮用自来水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时间: 2020-06-18 15:30

    湘建提复〔202018B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592号提案的答复

    张业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饮用自来水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卫健委、省生态环境、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省启动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六大工程,供水提质是其中之一。通过推进供水厂、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加强水质检测,实行水量水质实时在线监测和安全预警等,进一步增强供水安全保障。2019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件),要求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实行市州、县市区长负责制,把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和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到2022年基本建成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关于“把饮用自来水质量安全纳入我省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健康湖南的重要指标,建立湖南省饮用自来水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议

    一是积极与有关部门衔接,推动将饮用自来水质量安全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二是健全饮用水质量标准体系。依据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水利部《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规范全省供水项目规划、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同时,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实用性强、可落地”“具备前瞻性、力争十年不落后的原则,组织修编《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完善城市二次供水标准体系,指导各地二次供水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管理。

    二、关于“建立饮用自来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质量跟踪监管”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2016年全省基本完成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2019年全省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全面开展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同时,对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水质实施监测,根据水质状况因地制宜开展相关治理工作。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70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认真做好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全面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水源环境问题排查与整治、强化水源安全监管执法与风险防控、深入开展超标水源水质治理。

    (二)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质量安全监管。一是持续督促各地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供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应急备用水源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保障能力。二是通过2020年城市供水安全及规范化管理调研评估,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部门管理制度,加强供水安全运行管理和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水质信息公开。三是督促各地强化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在抓好新建二次供水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最新《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完成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逐步实现城市二次供水智能管控和专业化运营管理。

    (三)强化农村供水质量安全监管。水利部门将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不定期暗访、大规模督查,对全省农村饮水质量、水厂净化设备、净化流程、管道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农村饮水质量安全。同时,强化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三、关于“完善全省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把饮用自来水质量安全纳入各地绩效考核内容,并实行专项责任追究”的建议

    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方案》(湘办〔20201号)中把饮水安全纳入省直单位、市州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和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考评。二是拟将自来水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设置和完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确保饮用水质量安全。三是将城市供水提质纳入2020年度住建工作真抓实干激励评估范围,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四、关于“把2020年作为饮用水质量安全年,对全省饮用自来水质量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质量监测和检查”的建议

    一是2015年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的通知》以来,我厅坚持严格要求各地依据国家、部委和省相关标准,落实日检9项、月检42项、半年检和年检全部106项指标硬性任务,日检水质信息在供水企业网站上予以公开,月检水质信息于次月15日前、半年检和年检水质信息于7月和次年1月前通过湖南省供水水质在线监控系统公开,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我厅每月组织对水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将水质检测和信息公开作为每年开展的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调研评估重点内容。依据住建部《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318号)要求,全省启动了2020年度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对全省所有县城的全部公共供水厂、管网点以及部分设市城市的水厂、管网点和二次供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水质抽样检测,以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二是村镇供水已形成供水单位水质日常检测,卫健部门卫生监督检测,水利部门行业自检相结合的水质检测机制。同时,水利和卫健部门联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督导检查,要求各级水利和卫健部门完善水质检测信息反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逐年提高,平均每年提升超过5%三是卫健部门在全省所有市县城区和乡镇设立监测点,采取一年4次补点采样的方式,对全省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进行卫生检测,并按要求每季度公开管网末梢水水质信息。每年组织对全省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卫生监督抽检,并将部分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纳入卫生监督协管,对不合格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责令限期改正,对部分不合格水厂进行立案查处;开展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

    感谢您对全省饮用自来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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