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 打好湖区总磷削减攻坚战的提案

      时间: 2020-05-20 16:19

    湘建提复〔202037  A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

    三次会议第000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生态环境厅

    潘碧灵委员提出的《关于持续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打好湖区总磷削减攻坚战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洞庭湖水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推进洞庭湖区域污水治理工作,截至2019年底,洞庭湖区域37座县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尾水总磷排放标准由1mg/L降为0.5mg/L,有效减少污水处理厂尾水向洞庭湖排放的总磷量,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107条,新建改造排水管网403公里,圆满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销号2个,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127个,2020年洞庭湖所有乡镇将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出台《关于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19230号),明确要求洞庭湖流域安乡县等县市区新、改、扩建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原则上执行一级(A)标准,总磷排放标准为0.5 mg/L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洞庭湖三市一区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前期排水系统现状摸排的基础上,开展管网检测,建立GIS系统和城市排水系统数字模型。按照城乡一体、供排一体、厂网一体、建管一体的思路,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支持。提升城市污水收费标准,抓好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落实,按期按标准开征污水处理费,为引入社会资本创造条件,推进建设一批雨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等工程,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减少生活污水总磷排放量,助力打赢洞庭湖区总磷削减攻坚战。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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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持续改善洞庭湖生态环境 打好湖区总磷削减攻坚战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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