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期“烂尾”楼盘进行集中专项清理与处置的建议
时间: 2018-08-29 16:51
湘建提复〔2018〕64号 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35号提案的答复
毛学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长期“烂尾”楼盘进行集中专项清理与处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言,“烂尾”楼既影响城市形象和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还存在消防、治安等诸多安全隐患。其实,“烂尾”楼盘的数量和比例,还直接反映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衰;商品房预售的方式,使“烂尾”楼盘极大地伤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2016年4月,我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6〕2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在此之前,各地商品房库存较高,房地产市场下行,许多房地产开发项目因资金断链而“烂尾”。2016年5月,我厅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烂尾”项目专项排查的通知》,排查出“烂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共约534.78万平方米(以商品住宅为主),大多为三级及以下资质、规模较小的开发商开发,且长沙、湘潭、郴州、怀化、娄底等地市较为集中。这些“烂尾”项目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为此,我厅从以下几个方面同时入手,着力解决“烂尾”楼盘的突出问题。一是组织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借助维稳的力量,我厅成立了与“烂尾”问题相关的房地产市场稳定风险调研领导小组,各地政府纷纷组织国土、规划、住建、房产、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成立处置房地产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县区或街道负责人对辖区内的“烂尾”项目包案处理,许多因资金链断裂而“烂尾”的楼盘因此被救活,重新复工。二是督促各地去房地产库存。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定期不定期督促各地落实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极力化解房地产库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回暖,不少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为“接盘侠”,使部分“烂尾”项目重新复活。三是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2016年以来,我厅组织对房地产市场的持续整顿,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保持持续高压态势,着力打击房地产非法集资及各种市场乱象,从源头上有效杜绝房地产企业资金断链导致新的“烂尾”项目产生。四是实施密集有效的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除例行的年度报告、半年总结报告制度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的房地产日报制度外,我厅还建立了房地产形势月度分析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月报制度、房地产季度联席会议、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季报制度,特别是在重要时段,房地产市场情况要按周形成专报,由我厅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报告。在这些预警机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月报制度和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季报制度中要求对“烂尾”项目进行专门的排查和预警,一旦出现项目“烂尾”征兆,就能被及时发现、制止。
在全省各级政府及房地产相关主管部门的努力下,通过上述四个维度的发力,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市场整体回暖并延续至今,大部分存量“烂尾”项目被救活,新增“烂尾”项目数量有限,大部分购房者利益得到救济。从最近一期的排查结果来看,全省“烂尾”楼盘(商品房)已不到100万平方米。我厅将在此基础上持续梳理排查,继续实施前述相关措施,进一步推动“烂尾”项目的处置工作。
感谢您对房地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监管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161 联系人: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