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湘江新区绿色新城建设的建议
时间: 2018-06-11 17:07
湘建提复〔2018〕24号 A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06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湘江新区管委会:
刘丹军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湘江新区绿色新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关于稳步推进海绵城市试点的建议。一是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方面。2015年,中央批复我省常德市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我省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湘版”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确定岳阳市、津市市、望城区、凤凰县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地区,并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20号)。海绵城市两级试点计划总投资182.7亿元,已完成项目154个,在建项目96个,累计完成投资额87.78亿元。常德市海绵试点建设亮点纷呈,工作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高度认可。目前中央尚未开展第三批全国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工作,省委省政府也暂未启动新一轮海绵城市的建设试点申报工作,若海绵城市进行试点扩面,湘江新区可积极做好前期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届时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申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职能部门积极给予支持。二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方面。我厅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督查指导等措施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联合省发改委出台了《湖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并多次对试点进行现场督查。截至2017年底,我省在建管廊项目66个,规模177.7公里,已累计建成廊体89.45公里,累计完成投资40.7亿元。建议地方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实事求是地稳步推进管廊建设,完善管线入廊收费机制,合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构的建议。一是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目前,我省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7座,总设计处理能力0.99万吨/日。今年3月,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湘建城〔2018〕59号),将继续指导各市州立足城乡统筹、区域统筹,新建、扩建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二是推进垃圾分类。2016年,我厅先后印发了《湖南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湖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完善了垃圾分类工作的配套法规和指导政策。同年,在省会长沙市开展了分类试点工作,在57个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四级管理体制,大力推广“互联网+垃圾”智能分类模式。试点区域70%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其中80%的居民做到了正确分类;宁乡市探索性地开展了“三级五点”垃圾分类减量模式,受到了国家环保部的高度肯定;望城区采用“袋装出户、小区细分、企业收购、政府扶持”方式,实行垃圾分类“五点”减量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70%以上,成效明显。2018年1月9日,长沙市政府印发《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计划从2018年起,通过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使全市每年生活垃圾自然增量与分类减量基本持平;到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我厅将通过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奖罚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逐步将垃圾分类工作推广到全省其他城市。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30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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