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统破解我省环卫末端用工困境的建议
时间: 2026-06-24 15:33
湘建建复〔2026〕77号A1类同意公开
王海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破解我省环卫末端用工困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指出了当前环卫工人面临着人力队伍结构老化、素质能力与现代化要求脱节、待遇水平低、安全风险高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省级统筹,完善“政策+资金”保障链的建议
2023年印发《关于切实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实施意见的通知》,我省环卫工人的经济待遇有了明显的提高。目前全省环卫工人工资地区差异、用工形式差异突出,整体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部分地区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130%的优化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的通知》(建城〔2026〕18号),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将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印发,目前正在走行文程序。《若干措施》再次要求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环卫工人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明确增长幅度和调整周期,确保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足额发放高温津贴、防寒保暖费、雾霾作业补贴、加班工资及节日福利,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同步到位。同时,为确保环卫工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我厅联合省人社厅等部门积极推进环卫工人工资专户全域覆盖。截至2026年5月底,全省122个县市区中,97个县市区已建立390个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惠及6万余名环卫工人,60个县市区已将环卫工人工资纳入“三保”。资金申报方面,我们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有关省直部门资金申报工作,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储备、融资平衡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申请入库、发行专项债券。下一步,我们将督促14个市州环卫企业于2026年底前实现工资专用账户全覆盖,保障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动态清零欠薪问题,提高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并联合人社部门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工资专户落实不到位地区,全面落实五险一金,切实保障环卫职工权益。
二、推动制度创新,构建“激励+发展”动力源的建议
2019年以来,我厅已连续举办六届全省环卫行业机动清扫工、保洁员职业技能竞赛,累计吸纳2000余名环卫工人参赛,培育省市级裁判员150余人。其中,7名环卫工人获评“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2名获评“湖南省技术能手”,10名环卫工人获市级“五一劳动奖章”、7名获评市级技术能手。目前,《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已明确划定“保洁员”“生活垃圾清运工”“生活垃圾处理工”等环卫相关职业范畴,设立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的五级职业晋升体系。但现阶段我省暂无备案机构取得上述环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行业人才评定、晋升工作存在短板。为破解发展瓶颈,我厅拟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进环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择优指导具备资质条件的环卫企业、院校及社会组织申报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下一步,我们将搭建职业发展平台,激活队伍内生动力,一是构建三级培训体系,建立“省级+市级+企业”培训机制,开展作业培训,年度培训覆盖率逐步提升,重点增加智能设备操作、垃圾分类等新兴技能内容;二是完善职业等级评定,打通职业晋升路径,打破职业发展“天花板”;三是强化人才激励,实现“技能增收、技能成才”。整合人社、工会、环卫部门资源,依托行业协会学会、大专院校及大型企业落地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增强职工职业归属感和发展信心。
三、筑牢安全底线,织密“保险+关爱”防护网的建议
2024年1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湖南省超龄人员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湘人社规〔2024〕25号),将超龄人员、实习学生、规培学员等三类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该政策为环卫行业大量超龄从业人员提供了职业伤害保障通道,有效缓解“高风险、低保障”矛盾。我厅指导各地主管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环卫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针对部分超龄人员无法参保社会保险的情况,购买商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目前已形成“五险为基础、商业险为补充”的保障格局。2026年3月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总工会联合印发《湖南省“爱心驿站”建设实施方案》(湘人社发〔2026〕8号),明确“统筹规划新建一批、功能整合升级一批、平台企业自建一批”的路径,将2026年新建1000个驿站任务分解至各市州,并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一体推进。大力推进工会驿站(爱心驿站)建设,优先在环卫作业密集区域布局,为环卫工人提供饮水、热饭、休息、充电、如厕、寄存等一站式服务。2026年省财政安排2500万元支持“爱心驿站”建设,近期省财政厅将商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等部门研究制定全省“爱心驿站”建设和维护的奖补方案,并及时下达省级奖补资金,扎实推动“爱心驿站”建设民生实事落地见效。目前我省已形成多元帮扶体系,依托民政救助、工会慰问、大病医保与医疗救助、雨露计划、金秋助学、妇联公益帮扶等现有政策,全面覆盖困难兜底、大病救助、子女助学等各类帮扶需求。下一步,一是参照建筑安责险,拟探索推行环卫安全生产责任险,构建事前隐患排查、事中救治理赔、事后损失赔付的闭环处置机制,源头防控安全风险、高效化解事故纠纷。环卫安全生产责任险初步方案目前已起草完成,征求各单位意见修订后,将按流程印发实施。二是持续升级环卫爱心驿站,因地制宜配备基础保障设施,在重点区域驿站增设充
电桩、洗衣设备,打造环卫工人“暖心之家”;三是优化机械配置,优先为湘南、湘西北等欠发达地区配备新能源清扫车、密闭式清运车,逐步淘汰老旧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职工应急避险能力。四是根据人社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15条:“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的情况,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司局了解情况,待国家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出台后,按照国家规定,对《湖南省超龄人员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湘人社规〔2024〕25号)进行修订,切实兜牢环卫用工安全底线。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重+认同”好氛围的建议
每年10月26日为我省环卫工人节。全省上下以环卫工人节为重要契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环卫行业先进典型,充分展现环卫职工默默坚守、无私奉献的职业风采,有效提升一线环卫职工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社会认可度。聚焦环卫职工工作生活需求,常态化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困难帮扶等专项关爱活动,切实改善一线环卫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凝聚全省环卫工人奋进的强大合力。下一步,一是加强企业监管,构建环卫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防护装备配备等纳入评价指标,对信用优良企业给予招标、税收等支持,对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二是加大宣传引导,依托“环卫工人节”“五一劳动节”等节点,通过户外大屏、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宣传优秀环卫工人先进事迹,邀请优秀职工参与城市宣传、重大志愿服务,提升环卫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促进全社会形成“关爱环卫工人、尊重环卫成果”的良好氛围和道德风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16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管执法局李暾
联系电话:0731-8895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