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构建我省低值可回收物全链条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议

      时间: 2026-06-24 15:22

    湘建建复〔202671A1同意公开

    陈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我省低值可回收物全链条资源化利用体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并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健全政府支持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积极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联合省工信厅等部门印发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了大力推动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开展湖南省十五五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规划前期工作,推动回收网络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省商务厅推广实施现有国家及行业标准,引导站点和分拣中心规范化、绿色化建设。2025省商务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明确了重点任务与部门职责。依托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机制,指导各地做好辖区内回收站点、中转分拣设施规划布局,将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置要求融入环卫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组建省资源循环集团,统筹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再生资源购销、物流、标准制定与平台运营,引领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全省十五五循环经济规划,加强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继续谋划储备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印发全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等政策,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二、关于“推动两网融合,夯实回收基础设施”的建议

    全省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提质升级,夯实源头分类基础。一是统筹点位布局,指导各地住建、城管部门结合小区分布、人流密度,在居民小区、商超、公园、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按需增设低值可回收物专用收集容器与标准化投放点,做到布局科学、标识清晰。二是健全激励机制,积极推广绿色账户、积分兑换等便民激励模式,鼓励物业企业、社区联动运营,引导居民养成精准分类、规范投放的习惯,从源头提升可回收物收集质量。三是依托现有城乡环卫收运体系,全力推动环卫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深度整合。一方面,理顺收运流程,推动两类网络站点、人员、运力资源共享,打通收集、转运衔接堵点。另一方面,培育市场化运营主体,积极支持国有平台企业、行业龙头统筹承接区域收运分拣业务,推行低值可回收物专车专运、统一归集、集中处置模式,通过规模化运营压缩物流成本,提升整体运行效能。四是持续推进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网络建设,合理布局城乡回收站点。加快地方标准编制,完成《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规范》立项。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分类推进社区、乡村回收点、中转站建设,推动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支持建设绿色便民服务站。同时,依据《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支持每个市州至少建设或改造提升1个绿色分拣中心。推动《再生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等已立项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与推广应用,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优化回收流程,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提升行业运行效率。持续推进绿色回收聚线成网行动,深度融入两网融合大局。

    三、关于“突破技术瓶颈,培育高值化利用能力”的建议

    2024—2025年,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市州积极谋划储备废塑料回收利用项目,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国家,争取中央预算内等资金支持。对符合要求的且未获批中央资金的项目安排了省预算内资金,共支持6个废塑料治理项目建设,安排国省资金3030万元。2025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已将资源环境和绿色低碳项目作为重点研发项目的重要支持内容。加强与省科技厅对接,争取将混合废塑料、复合包装等的高效分选、清洁再生、催化裂解等符合条件的核心技术研发纳入重点研发支持范围,省财政厅将按规定给予相应支持。根据零基预算改革相关要求,不宜新设专项资金,可从现有科技专项资金中统筹支持。

    下一步,全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系统性完善低值可回收物收转运配套设施。立足财政职能,持续支持资源循环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如每年从省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安排1.5亿元,支持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建设、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等;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减计收入政策优惠。

    四、关于“创新财政金融机制,保障体系可持续运行”的建议

    省财政积极支持工业资源循环利用,2025年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通过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安排1000万元,用于支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标杆企业奖励项目;安排1148万元用于支持回收利用循环项目,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专项资金数量,一般不新设专项资金的要求,不宜新设专项资金支持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对于支持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其他循环经济发展等事项,我厅将积极对接省财政统筹用好存量资金予以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实施与企业投资额、产值、营业收入、销售额、利润等经济指标挂钩的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对分拣中心、利用项目给予投资补助,可能会违反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要求。

    近期,省财政厅正在会同相关部门按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涉企财政补贴政策,确保不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影响市场公平竞争、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等要求的财政补贴举措。回收领域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有关补贴政策最新要求,积极申报有关项目,省财政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垃圾分类、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建言献策,我们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补齐短板、优化体系、健全机制,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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