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监管与规范经营的建议
时间: 2026-06-23 11:13
湘建建复〔2026〕70号 A1 类 同意公开
宣桔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监管与规范经营的建议》收悉。经商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瓶装液化石油气历来是燃气行业的监管重点,我厅高度重视瓶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监管机制。2021年9月,我厅联合省公安厅等4厅局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立了联合监管机制。2022年8月,我厅印发《关于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六化”工作的通知》,强化全链条、全流程、全要素安全管理。2022年 10月,我厅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挂靠经营的通知》,全面取消自提气,实行“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宣传教育一次”,将挂靠经营
的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全部转为直营店,彻底理顺了企业管机
制。二是推动行业规模化整合。2024年2月,省燃气专班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推进企业规模化整合,原则上不得新增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推动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整合。2024年9月,印发《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鼓励瓶装气企业规模化整合,要求建立全流程信息系统,落实“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宣传教育一次”,严把经营许可关,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三是开展专项整治。2023年 8月,省安委办印发《湖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截至2026年 5月底,全省工商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基本实现全覆盖,不合格橡胶软管、调压阀等基本更换完毕,居民用户整改率达到80%左右;全省打击“黑窝点”636个,查处“黑气瓶”2.28万个,行政处罚 1.07万次,罚款 3012.82万元。2025年 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指导农村地区合理设置供应网点,优化配送模式。
二、具体建议答复
(一)关于“科学规划、调整过剩产能,夯实安全基础”的建议。一是严把燃气经营许可关。2024年9月,我厅印发《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了企业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要具备的条件,建立了燃气经营许可动态监管机制,对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把好关,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二是强化配送网点监管。2022年 10月,我厅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挂靠经营的通知》,部署各地将挂靠经营的液化石油气销售网点全部转为直营店,彻底理顺了企业管理机制。同时支持各地取消三级网点,规划建立二级网点,进一步提高资源整合力度,如长沙主城区将原有 605座Ⅲ类供应站整合为 79座Ⅱ类供应站,供应网点由国有企业建设,燃气经营企业负责运维;株洲主城区 109个配送站精简为 40个标准化二级站点;湘潭主城区也计划把76个供应网点归并整合至 16个,其他各地也在逐步推进此项工作。三是强化农村燃气管理。2025年8月,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按照“区域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农村地区设置瓶装燃气供应网点,合理配置安全员和送气工,全面落实入户安检责任。
(二)关于“规范经营秩序,整合集约经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一是推进条例修订。我厅已于2024启动条例修订,并赴广东省等地开展条例修订调研,起草了《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2024年和2025年连续两年申报了立法调研计划,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立法工作。二是推进行业整合。2024年2月,省燃气专班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推进企业规模化整合,原则上不得新增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推动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整合,关闭整合一批安全管理水平低、经营配送能力不足的企业,扶持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企业。精简整合配送网点,推行网络平台统一实名制购气。企业与送气工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培训合格后发放上岗证。统一配送车辆车型、标识”。2024年9月,我厅印发《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鼓励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规模化整合、规范化经营。目前,长沙市、株洲市、岳阳市、湘潭市等地整合效果较好,其他地区正在推进该项工作。
(三)关于“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实效”的建议。一是成立省燃气专班。2023年8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印发《湖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厅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14个部门成立省燃气专班,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级模式成立燃气专班,强化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坚持城镇燃气“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建立气瓶全流程监管机制。当前全省 59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已全面建成气瓶全流程配送系统,实现“一瓶一码、一瓶一档、扫码充装、自动记录”充装管理模式,并对气瓶充装、配送、入户安检、回收等实现全流程信息化可溯源管理,切实筑牢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用气安全。三是强化信息化管理。2026年5月,我厅印发《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燃气管理部门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对照标准,全面开展信息系统自查自评工作,在用户端张贴“湘燃码”,利用 AI功能识别安全隐患,建立“政府+企业+用户+社会”多方共治格局。
(四)关于“设立专项安全资金,筑牢民生防线”的建议。一是强化资金支持。2023年以来,省财政设置燃气管道排查、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等专项资金,共计约1亿元左右,支持各地推进燃气示范街区建设、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等工作。同时,支持各地策划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 18.98亿元,专项用于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户内设施改造等工作,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二是强化特殊用户管理。针对孤老残障等特殊用户,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特殊用户清单,为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设备,并加大入户安检和宣传教育频次,将清单抄送街道社区,实施重点关注。三是提高服务水平。2026年3月,我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6年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燃气企业收费管理,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营业场所、线上服务平台醒目位置公示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及减免政策,严禁擅自以任何形式捆绑销售燃气保险、燃气具、配件等产品和服务,坚决杜绝各类乱收费行为。四是落实入户安检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25)》等国标要求全面落实入户安检责任,严格落实“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宣传教育一次”。同时全力做好应急气源储备,指导燃气经营企业确保储备设施状态良好,目前全省液化石油气储量丰富,基本能满足一个月左右用户量。
感谢您对我省城镇燃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 10 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冯磊
联系电话:0731-88950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