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破占道市政工程施工监管力度的建议
时间: 2025-05-14 09:01
湘建建复〔2025〕52号 A2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715号建议的答复
杨继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破占道市政工程施工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省正大力实施城市更新,部分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破占道施工导致交通长期拥堵、行人与部分机动车共道、工地附近商户经营受影响等问题日益凸显。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建设统筹。印发《关于加强县以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湖南省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及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导则标准》”),统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指导我省各地加强对城市“慢行系统”的合理建设和科学管理,坚持地下与地面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全面摸清底数,科学制定改造计划,逐年推进更新改造。制定并发布《湖南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技术标准》,加快城镇排水管道施工免开挖技术应用推广。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五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现工程建设全流程线上审批,明确该事项审批流程、审批要件、审批时限,申请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实行线上审批以来,全省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共办理3503件,平均每件用时1.3个工作日。三是严格执法检查。组织修订《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确破占道行为的各类违法情形和处罚基准。指导各地城管部门对移交的违规占用城市道路线索及时立案查处,坚决整治违规占道施工问题。2025年一季度,全省对违规占道(含占道经营)行为警告231件、罚款1247件。
针对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下步将持续在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一、科学规划设计。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实施意见》《导则标准》,统筹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信息。进一步落实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要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要求,避免城市道路反复开挖。同时,鼓励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如在交通繁忙地段管道施工时优先选用免开挖技术。
二、严格占道审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我省工作指南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强化申请要件审核,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要重点对占道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坚持“以人为本”,保障科学性、可行性,实施方案可能严重影响社会公众便利和交通安全的应不予通过审批。
三、加强施工监管。指导各地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手续及施工方案等内容纳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开工前,责任主体应将审批手续及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并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施工,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要求。同时,指导属地加快建立健全破占道施工协同管理机制,如株洲市城管局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发布《破占道施工规范管理“十四条”》,强化各部门工作协同,进一步规范城区破占道施工管理。要加大对“围而不建”、“建成不拆”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未公示占道施工信息、未规范设置围挡及未规范设置安全警示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发现未办理占道审批手续、超过占道审批时限和范围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推动社会共治。建立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管理职责享有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权限,满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和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督促各地城管与交警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更新地图导航APP中道路临时施工区域信息,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加大各地“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力度,并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实现法治、精治、共治。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12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陈志新
联系电话:0731-8895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