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民生工程静态停车的建议

      时间: 2024-09-30 17:28

    湘建建复〔202429A3(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十四届人大次会议0273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颜颂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民生工程静态停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加大建设力度

    为加大我省停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2023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级停车设施建设试点工作,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择优选择积极性高、推进成效显著的8个地区,共计安排奖补资金1400万元鼓励地方开展停车设施建设,要求获得奖补地区至少完成600个停车泊位建设,3处及以上停车难点段治理,建设完成智慧停车系统,同时完成城区范围内20%以上公共停车场数据接入,为我省率先解决停车难问题开展试点示范。

    二、优化停车资源

    202112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4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基础规〔2021951号)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省城市(含县城,下同)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设施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督促指导各地稳步推进智慧停车、共享车位建设,通过智能预约停车、盘活和共享停车资源等方式,提高城区车位的利用率,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

    三、鼓励共享停车资源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规定:提倡机关事业、公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我厅督促各地在稳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引导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资源,提高城区车位的利用率,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长沙市优化办会同市发改委等4部门公布,从2021年中秋节起,长沙市、区县(市)政府及园区管委会机关大院地面共计11638个车位,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有序对社会免费开放,国家级、省级园区管委会和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公用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全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各地积极推进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实现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各试点地区工作的绩效评价,加强试点示范作用,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提供指导和保障。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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