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沅水流域排污口治理确保洞庭湖水质达标的建议
时间: 2024-09-30 17:19
湘建建复〔2024〕21号A1类(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57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省生态环境厅:
周功表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沅水流域排污口治理确保洞庭湖水质达标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沅水流域积极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县以上城市共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41座,设计规模达到139.4万吨/日,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共摸排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5个,其中地级城市黑臭水体23个,已完成整治22个;县级城市黑臭水体2个,已全部完成整治,达到国考目标要求。我厅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先后组织召开城市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暨海绵城市建设现场推进会,部署开展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攻坚行动、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等工作;采取“小快灵”立法方式,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印发了排水单元管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评价、溢流污染控制导则等政策和技术文件,强化指导;建立厅领导联点督导制度,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指导各地“一厂一策”制定整改方案,按轻重缓急有序推进整改。
针对周功表等5名代表提出的“全流域联动排污口管控。”和“全流域开展排污口整治”建议。我厅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并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相关排污口整治工作。一是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指导沅水流域各城市更新明确城市建成区范围,对黑臭水体沿线排口开展“地毯式”溯源排查,“一口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色分级管控。二是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相关排口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对接。三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指导市县开展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谋划系统开展污水管网深度排查和建档、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管网新建改造和修复等工作,实施排水单元管理,推进项目落地。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提高处理效能。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夏雨
联系电话:0731-8895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