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冷库安全建议
时间: 2024-09-13 18:09
湘建建复〔2024〕83号 A3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603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应急管理厅:
冯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冷库安全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强化冷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督促指导各方责任主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在冷库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备案、消防设计审查、施工、竣工验收及备案、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等环节严格执行《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冷库设计标准》《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要求,并依法严肃查处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对于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公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的冷库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其消防设计、消防验收工作;对不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公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修正)的规定,在施工图审查环节重点对其“消防安全性”进行审查,并按照《暂行规定》开展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对抽查检查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0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胡晓文
联系电话:0731-8895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