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扶持力度的建议

      时间: 2024-09-06 15:37

    湘建建复〔202473A1(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十四届人大次会议第0566号建议的答复

    胡欣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历史文化保护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担当,统筹保护利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4个、名镇10个、名村25个、传统村落704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8处;省级名城16个、名镇35个、名村231个、文物保护单位1282,历史文化街区53片、历史建筑2540处。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工作格局。省政府多次研究部署工作,省领导带队开展考察调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着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升保护传承工作水平。由省委宣传部统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联合开展全省文化遗产专题调研,全面掌握全省保护传承工作情况,明确推进思路。

    (二)优化顶层设计。省级层面制定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等法规,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各地颁布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14个、规章36个、技术指引导则9;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均出台名城保护条例,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三)健全保护体系。印发《湖南省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积极推进湖南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和地方保护规划编制。大力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纳入保护名录,全省先后认定公布七批次省级名镇名村名单,实现历史建筑确定全覆盖和认定清零。常态化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

    (四)创新活化利用。坚持把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作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前提,通过“留改拆”“微改造”等方式留住城市历史记忆。湘西自治州等15县(区)获批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因地制宜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旅游、康养、农业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长沙太平街、十八洞村、沙洲村等全国文旅名片。实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三年计划,全省上线数字博物馆218个,排名全国第一。

    (五)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专题培训,组建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家库,央视“文脉春秋”大型记录片宣传凤凰古城保护传承工作,“农业文化遗产里的中国”系列直播活动推介安化黑茶,我省在主流媒体开辟“潇湘名城巡礼”宣传专栏,举办“古韵新风—湖南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诗书画创作展”,《湖南传统村落》等系列丛书获第十五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二、有关建议答复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前期,我厅积极指导湘西自治州、汝城县、溆浦县、永定区、通道县、安化县15县(区)获批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4亿余元;20192023年,我省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获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5.8亿元,其中永州市获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4亿元,2024年,向长沙市、岳阳市、凤凰县、永州市等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3.3亿元;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征集申报中央财政“专精特新”项目,永州市柳子街、凤凰古城、岳阳洞庭南路3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已纳入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范围;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全面对接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名城名镇名村、农业发展银行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质效提升。省财政每年安排国省文保资金4亿元,支持文物维修保护,文物考古调查、发掘,文物安防消防,文物陈列布展等,不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对于设立省级专项资金的建议,根据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要求,省级专项资金原则上只减不增。目前,省级专项资金已由清理整合前的上千项压缩至2024年的42项,大幅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后续,省财政将继续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对确需安排资金的,将会同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支持。

    (二)关于“加强政策倾斜”的建议

    一是保障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与街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列入市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支持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同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划定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及周边区域,强化乡村风貌管控。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在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下,统筹利用周边存量土地,合法合规调整土地用途,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传承传统文化。对历史文化遗产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经批准实施后,允许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供应保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合理用地需求。

    二是建立健全税费优惠政策。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发展过程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可享受以下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还可享受与文化、旅游等产业相关的优惠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未达起征点的娱乐服务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政策制定权限高度集中在中央,无中央授权,地方不能擅自减免。下一步,税务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政策精准推送、宣传辅导和便捷办理,让政策红利更好惠及纳税人缴费人。

    (三)关于“加大项目支持”的建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指导推进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评审工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接,争取将永州市纳入全国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省财政厅、省文物局将支持永州市做好重大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文物局重点项目立项和财政部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重点倾斜支持建议地方积极跟踪国家有关政策,加大市政基础设施、重大文物保护利用等相关领域的项目储备,提前衔接资金需求、落实用地、规划等前期关键要点,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基本成熟,经国家审核通过下达资金后即可启动实施。

    感谢对我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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