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建议
时间: 2024-09-06 15:33
湘建建复〔2024〕46号A1类(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大人
二次会议第092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苏慧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支持。对标国家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印发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年度工作要点。开展湖南省新时代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等课题研究,邀请省直相关厅局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开展座谈。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出席2023长沙国际绿色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博览会暨世界建造业大会“湖南省新型城镇化与城市更新论坛”,就新型城镇化与城市更新、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开展专题演讲。
二是着力稳定县域房地产市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建立“两端六量”(供应端“土地供应量、新开工量、批准预售量、库存量”、需求端“楼盘来访量、销售量”)预警监测体系,调整优化调控政策,指导浏阳、醴陵等与外省交界县城发挥辐射作用,吸引外来人口购房落户;指导祁阳市等地推出“房票”激活房地产市场等,释放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县域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2023年,全省县城新建商品房网签面积2339万平方米,占比41%。
三是提升县域住房保障水平。积极扩大县城保障性住房供给,扎实推进城镇棚改、旧改、危改等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3年,全省县域开工城镇棚改14583套、公租房4785套,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197套。改造提升2515个县城老旧小区,惠及27.64万户居民;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完成1.2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四是持续完善县域基础设施。强化县城供水安全及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六化”管理,开展县城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攻坚行动,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着力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2023年,全省县城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12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1座,新建102座乡镇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1.24%;共完成新建改造县城供水管网472公里、污水管网402公里、乡镇污水管网90公里、燃气管道(含立管)985.6公里、户内燃气设施16.34万户,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63.6%。
五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提请省政府公布3镇49村为第七批湖南省名镇名村,推荐1镇17村申报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9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282个省级名城名镇名村,704个中国传统村落。
六是持续改善县城人居环境。以园林城市(县城)创建为抓手,指导宁乡市、韶山市、东安县等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今年新建提升县级城市绿地约107公顷,建设口袋公园24个。目前全省县域共有国家园林城市(县城)8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38个。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工作要求,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加快全省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6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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