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桑植县地质灾害点进行风险分区、分类防治的建议
时间: 2024-09-06 15:30
湘建建复〔2024〕43号A1类(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012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
陈曳媛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桑植县地质灾害点进行风险分区、分类防治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关于对桑植县地质灾害点风险管控防治的建议。自2022年我省部署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厅就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居民自建房纳入了排查整治重点,在坚持全面部署推进居民自建房常态化排查的同时,持续督促各地把排查中发现的新增隐患整治到位,有效防范了一系列风险隐患。同时我厅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文件,督促指导各级住建部门切实发挥在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上的牵头作用,协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指导乡镇、街道落实重点区域居民自建房的常态化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对工程治理后符合建房要求的地质灾害点,居民建房应按照《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其中属于限额以下的居民建房,我厅印发了《湖南省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包括异地新建、改(扩)建、原址重建工程,规定了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属于限额以上的居民建房,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按基本建设程序纳入监管,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居民自建房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继续督促指导市、县落实居民建房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对建房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杨泽群
联系电话:0731-8895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