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地落实村庄规划的建议
时间: 2024-08-28 16:20
湘建建复〔2024〕17号 A3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82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
许玲莉等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地落实村庄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2023年度市县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省直部门(中央驻湘单位)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湘农组发[2023]9号)文件精神,我厅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以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在落实《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管理指南》的基础上,围绕加强新建农房审批、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和既有农房安全整治出台了近40余个指导文件。二是为有效有序推进乡村风貌管控,塑造具有湖湘特色的乡村风貌,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乡村风貌管控的通知》,牵头制定了《湖南省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湘建村[2023]9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了要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乡村风貌管控的引领作用,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统筹乡村风貌整体空间格局,同时做好风貌要素的分类引导、管控与整治,努力建立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为核心的风貌管控机制,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技术指导
为更好推进农村建房管理,我厅组织编制了农房设计方案、技术导则、质量安全指导手册、施工技术动画等,指导市、县住建部门为建房居民免费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且继续编制和推广符合各地实情的农房设计图集,努力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这一做法被住建部列为“可复制经验清单”向全国推广。
三、强化建房监管
为优化审批监管程序,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联审联批机制和村民建房“一站式”服务机制,用活用好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在新建农房方面,将“限额”以上建房质量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县级住建部门严格按规定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监管,对 “限额”以下建房,由县级住建部门指导乡镇(街道)落实日常巡查和“六到场”制度。
下一步,我厅将把加强自建房审批管理和农房建设管理作为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点任务,持续推进乡村风貌管控,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郭茜
联系电话:0731-889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