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套完善一体化婚育支持措施的建议
时间: 2024-08-28 09:10
湘建建复〔2024〕38号 A1类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29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卫生健康委:
沈海兰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配套完善一体化婚育支持措施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支持婚育工作住房保障措施,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力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切实降低婚恋和养育带来的生活压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关于住房保障工作。2021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湘建保〔2021〕188号),明确对符合本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2023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号),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城镇婚育家庭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保障条件的,可以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已于2014年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当地制定的保障标准、保障方式和租金标准实施保障,并可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二、关于房地产政策支持。目前我厅已组织编制全省房地产政策工具箱,提出优化住房限购、金融、财税等9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并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指导市州用足用好《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工具箱》。2023年以来,推出了“以租换购”“强省会人才购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系列政策;“9.22”“11.24”调控新政放开首套住房限购,调整优化改善性住房限购,释放了大量住房需求。岳阳市、怀化市、邵阳市、郴州市、湘西州等五个市州出台多子女购房补贴政策。指导市州推出降低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发放契税补贴等“真金白银”政策,切实稳定了住房需求。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婚育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督促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大保障性住房筹集力度,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能力,促进我省婚育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5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刘正东
联系电话:0731-8895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