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工作的建议
时间: 2023-05-26 16:59
湘建建复〔2023〕69号 A2 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
人大一次会议第1385号建议的答复
陈军军等3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城市照明行业管理和发展工作,先后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多功能灯杆技术标准》(DBJ43T013-2020)、《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标准》(DBJ43/T524-2021)、《湖南省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标准》(DBJ43/T374-2021)、《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21〕164号)等4个标准,弥补我省无国家上位行业标准短板问题,以此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及工程计价行为。
一、关于将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单位统一名称,进一步理顺管理体系的建议。
城市照明设施是保障行人车辆夜间安全出行、美化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质、拉动夜经济的重要公益市政基础设施,近年来,全省各地在保障城市照明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和智慧化建设,城市道路照明亮灯率稳步持续保持在95%以上,得益于各级城市主管部门下属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其讲政治、乐于奉献、不怕苦、敢于担当。虽然我省绝大部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设立了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但各级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工作职能范围并不统一,且各级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名称的命名权限在各级人民政府,省级层面不能直接规定明确各级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的名称。我厅于2018年出台了《湖南省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湘建城〔2018〕75号),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的职责,下一步将结合您所提建议,尽快启动《湖南省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修订调研工作。
二、关于尽快出台新的管理维护标准的建议。
我厅于2014年出台的《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估算指标》(湘建城〔2014〕3号),是各级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编制年度维护管理经费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城市照明维护管理资金的主要依据,估算指标中的年度维护经费中,既包括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经费,也包括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单位的事业经费。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厅于2021年制定颁发了《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21〕164号),该标准主要用于我省城市功能性照明及景观性照明设施维护工程在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更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各地可依据该标准编制确定城市照明设施年度维护预算经费,同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年度事业预算经费综合向财政申报年度预算经费。下一步将结合您的建议及各地的执行情况,适时修订《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推动《湖南省城市照明设施维护估算指标》的修编工作。
三、关于出台新的省级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建议。
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照明行业也呈现快速稳定的发展态势,照明设施不断新建完善,维护检修体量也越来越大。我厅已将修订《湖南省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湘建城〔2018〕75号)工作纳入2023年工作计划,下一步将结合党的二十大有关加强城市照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及您的建议,吸取省内外城市照明优秀管理经验做法,加快推动《湖南省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调研修订工作,同时建立对全省市州、县市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长效监督考核机制。
感谢你们对城市照明行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396 联系人:龙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