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规范房屋二次装修管理的建议
时间: 2023-05-19 16:28
湘建建复〔2023〕75号A2公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
人大一次会议第0092号建议的答复
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规范房屋二次装修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工信厅,现答复如下:
2002年5月1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以来,我厅指导各地积极履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职责,加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为的监督,总的来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普遍得到规范。但由于城镇化高速发展带来毛坯住宅急剧增加,违规装修的个案经常出现。对此,我厅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同时,我厅积极引导全装修住宅的发展,减少单套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为的发生。
一、关于整顿装饰装修公司
按照《办法》的规定,委托企业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或者装修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增加楼面荷载等情形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对此,我厅《关于规范我省建筑工程装修装饰活动监管及建筑业企业装修装饰资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06〕233号)及相应的补充通知(湘建建〔2006〕465号),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监管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做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长沙、株洲、常德、岳阳、永州、益阳等地专门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办法,株洲还建立了装饰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同时,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在家装领域开展了一些工作,包括:发布《住宅室内整体装饰装修技术规范》等多个行业文件;举办多场家装博览会、“建博会”、家装常识公益讲座、家装专业培训及室内装饰设计大赛;联合检测机构和新闻媒体开展家装工地巡检,举办行业工匠竞赛,检查落实标准执行情况,评选优质家装工程,等等。
二、关于整顿物业服务企业
《办法》规定,装修开工前,装修人需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并和装饰装修企业一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需告知将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按照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违约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并追究违约责任;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对这些规定进行了重申和强调。为落实这些规定,我厅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检查手段加强监管。最近,我厅又印发《关于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的通知》,要求再次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职责,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守法履约意识,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进一步强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另外,我厅还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物业安全台账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办法》《省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植入系统,由物业服务企业按月报送。
三、关于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根据《建筑法》及释义,住宅室内装修不涉及建筑物的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不属于建筑法调整范围,按照《办法》相关规定通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监督管理;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方可施工,施工过程应当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大多属于无需申领施工许可证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同时纳入《办法》中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内容。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又未获得规定设计方案而擅自施工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发现并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实施处罚。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市州将公共装修工程纳入监管范围。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监管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161联系人:付红